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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青年干部座谈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青年同事:大家好!
非常感谢局领导对我们青年干部的关心和重视,给我这次机会与全局青年干部一起学习、交流,分享作为一名年轻税务干部的光荣与自豪。
我于20XX年来到国税工作,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参加工作已经整五年,这五年中,我分别在文秘、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白塔税务所等多个岗位进行锻炼,在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帮助和自身的努力下,我在各个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升,这里我结合自身的不足和工作经验,简单谈一谈我对青年干部成才途径的粗浅认识。
一、青年干部要有远大的志向
纵观古今,凡成就事业的人争当优秀四有干部发言稿,都在青年时就有着远大的志向,志向是人前进的方向,是在迷雾中求索的航标。作为青年税务干部,应树立起远大的人生志向,不应满足现状,不应只着眼于眼前的工作,只有目标明确了,我们才知道路该往哪里走,工作该往哪里努力。明确了人生目标后,我们青年干部应该围绕着人生目标对人生进行规划,制定中期和短期目标,规划好在一个较长的阶段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在细化到较短的阶段,要达到什么样的状态,这样我们在追逐自己人生理想时,才能有条不紊,循序渐进。所以说,远大的志向是青年干部成才的方向。
二、青年干部要有较高政治觉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中国与世界的交流沟通逐步加大,互联网文化对青年思想的冲击逐步加深,一些负面思想尤其对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我们青年一代产生深远的影响,青年人中往往存在淡薄理想追求功利、对前途迷茫、缺乏自我认同感、缺乏精英意识、沉迷于虚拟世界、心里问题凸显、过分追求自我、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出错误的选择,更有一些青年干部道德底线低下,甚至误入歧途。青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时期,形成的性格特点和生活作风将影响我们一生的成长和发展。作为税收事业的新兵,青年税务干部要想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五彩斑斓的社会中把正方向,在大是大非前保持头脑清醒,就必须要保持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敏感性,青年税务干部应该学习历史知识、国情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国际知识,加强理性思维、辩证思维、实践思维和创新思维,不断加强改造自身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我们的工作生活才能与党的改革方向保持一致,才能与我国经济发展保持一致,才能与社会进步保持一致,才能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才能不误入歧途。所以说,政治觉悟是青年干部成才的基石。
三、青年干部要勤于学习。
加强学习是青年干部素质锻造的必由之路,青年干部的学习包括学理论、学知识、学方法、学经验。一是学理论。理论是对客观规律的总结,理论层次决定一个干部的层次。青年干部可以通过读书看报、聆听报告、进修培训、撰写文章等方式学习政治理论;二是学业务知识。知识使人眼界开阔。税务部门是一个对业务能力要求非常高的部门,而且政策法规文件更新非常的快,青年干部要想在税务部门胜任本职工作,就要加强对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而且不单单要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应当对整个税收业务流程、税收政策予以了解,以便胜任更多的岗位。青年干部在学习业务知识同时还要注重写作、口才、网络办公等实际技能的学习;三是学方法。一切知识的获得,归根到底是对方法的探索,抓住了方法就抓住了提高能力的精髓。青年干部应善于在工作和学习中潜心挖掘,认真反思,及时总结,形成适合自己的科学有效的方法。四是学经验。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特别是老同事,老领导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总结自己的经验,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学习。青年干部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不断的提升自身素养,只有做到不断的积累沉淀,才能厚积薄发。所以说,学习是青年干部成才的工具。
四、青年干部要善于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检验学习成效的重要依据,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是为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只有在不断地学习和实践锻炼中形成自我素质的多层复合村干部两学一做发言稿【6篇】,包括知识与能力的复合,不同岗位工作经历的复合等,才能够适应时代潮流,站在时代前列,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对于青年干部来说,工作经验的缺乏往往导致在复杂情况和尖锐矛盾面前不能很快地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实践锻炼正为青年干部克服弱点、增长才干提供了实际操作的机遇。在这里,也希望领导能为我们青年干部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让我们在更多的岗位中不断的增加工作经历,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只有经历从学习到实践,到再学习到在实践的反反复复锤炼,才能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进取。所以说,实践是青年干部成才的脚印。
五、青年干部要勇于创新。
创新是干事创业的动力源泉。青年干部不但要认真继承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有科学的方法、开阔的视野、理性的思维,积极寻求全新的工作理念,谋划超前的工作思路,让思想走在行动前面。走别人没有走过的,做别人没有做过的,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以青年的活力来带动整个税收事业的活力。所以说,创新是青年干部成才的翅膀。
六、青年干部要无畏失败和挫折。
青年干部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要对自身发展进行准确定位,既不能好高骛远、骄傲自满,也不能消极怠慢、缺乏信心。尤其是在面对困境时,要把眼前的困难和逆境当成磨刀的石、炼钢的炉,当成磨练人们意志和毅力的条件。要明白,青年干部的成长成才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总结挫折和失败的过程,用自己坚强的心智,健康的心态去迎接成长道路上的各种考验。所以说失败和挫折是青年干部成才的鞭策
以上是我对青年干部成才途径的一点愚见,与大家交流的同时,还希望领导和同事对我见解不成熟的地方予以指正,我将不胜感激。最后,我将我人生的座右铭与各位青年同事共勉,那就是“志存高远,厚积薄发。
第二篇:青年干部座谈会发言稿
很高兴今天有这个机会,在这里代表年轻干部发言。对于部里召开这次会议,我表示由衷的高兴和感谢。我想,这次会议首先传递出的信息,就是领导对于我们组织部这支青年团队的一种重视和一种关爱。近年来,组织部来了一批年轻人,恰同志少年,风华正茂。我们这帮年轻人,给部机关增添了激情与活力,部领导对我们给予了厚望。人生的路很长,我想,我将和在座很多同志一样,把人生最美丽的青春留给组织部,若干年后,能一起回忆这段难忘的时光。年轻人的成长,是需要坐标和方向的。庆幸的是,王部长对于我们的工作提出了“五零”的目标,结合“五零”的目标,进而提出了“五勤”的要求,即讲要求,又交方法,谆谆教导,用心良苦,循循善诱,宛若尊长。既然领导已经提了要求,交了方法,关键就靠我们大家去落实了,靠什么落实?我想结合自身的体会,谈“五心”。
感恩心
“唯贤者,能为报恩”。感恩不仅仅是一种情感,一种生活态度,更是一种人生境界。我们从小到大,有太多人需要我们去感谢;我们一路的成长,有太多人值得我们去感激。我感谢领导、感谢父母、感谢老师、感谢亲人、感谢朋友、感谢同事,感谢一切给予我帮助的人。
我们常说,机遇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但我认为,如果你是一个有准备的人,你更应该感谢给你机遇的人。目前,组织部有一半以上的干部在30岁以下。作为市委的重要工作部门,敢于启用这么多年轻干部,是需要气魄和眼界的。前不久,我和几位同志参加了部里一场精心策划的“秀”,将中层正职拿出来给几个年轻干部公开竞争,这种开先河之举,是需要胆识和胸襟的。对于我们这群年轻人,组织部给予了我们太多、太好的机遇。
这让我想到这样一则故事:佛陀与众弟子来到大江之滨,江水滔滔,汹涌澎湃。佛陀先将一块小石头掷于水中,马上就沉没了。他问弟子们:有一块三尺见方的石头,置于江面之上,不但没有沉没,反而过江而去军队转业干部发言稿3篇,这是怎么回事?弟子们冥思苦想,不得其解。佛陀说,这很简单,因为这块大石头有善缘。什么是它的善缘呢?就是船。大石头置放在船里渡江,自然不会沉没。我想,或许人生也是如此,只有遇上善缘,才能更好地实现理想和抱负。今天,我们这群年轻人有幸在组织部这个集体里,拥有这么好的成长环境,是我们人生中最大的“善缘”。组织部这艘船,承载着我们的希望,定会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想想组织在自己成长进步过程中寄予的厚望、给予的帮助,我们只有化知恩之情为报恩之行,以一颗感恩的心,成就自己的事业,不负组织的培养和重托。
进取心
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适合于生物,也适合于社会,正是社会的优胜劣汰,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前进。年轻人要是没有一颗进取心,不多一份主动、多一份努力,只能被组织所淘汰、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淘汰。
人和竹子一样,往往也是一节一节地成长,每过一道坎时,都充满紧张。李大钊说:青年之字典,无“困难”之字,青年之口头,无“障碍”之语;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我想,大家只要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就能不断攀上新的台阶。就算是在遇到挫折,遭到失败,也不可怕,因为我们还可以说,年轻没有失败!我们需要的是跌倒了爬起来,百折不饶,愈挫愈勇,勇往直前,不抛弃,不放弃的进取精神。
我想借用俞敏洪的一段话与大家共勉: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命曲线,但是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梦想,那就是奔向大海。我们的生命,有的时候会是泥沙,你可能慢慢地就会像泥沙一样,沉淀下去了。一旦你沉淀下去了,也许你不用再为了前进而努力了,但是你却永远见不到阳光了。所以我建议大家,不管你现在的是生命怎么样的,一定要有水的精神,像水一样不断积蓄自己的力量,不断的冲破障碍,当你发现时机不到的时候,把自己的厚度给积累起来,当有一天时机来临的时候,你就能够奔腾入海。
平常心
生活就像一首流畅的轻音乐,从起调到结束,都是那样的自然流畅。但享受这种生活需要平常心,否则会磕磕绊绊,变得极不平常。“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只有保持一颗正确看待生活与工作中各种变化的平常心,才能享受工作和生活为我们带来的成功与快乐。
工作在组织部门,身边都是伯乐。我们大可不必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担忧,有的应该是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欣慰。相信我们的付出的努力和工作的能力,领导会给我们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孔繁森有句名言:老是把自己当珍珠,就时常有怕被埋没的痛苦;要把自己当泥土,让众人把你踩成路,就绝不会埋没。我们只要保持心灵的平衡与和谐,以一种只管登山不问高的精神,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进退,以豁达的胸怀处理得失,就能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责任心
责任心是一个人对人生、对社会、对事业的态度。积极主动、奋发进取的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对工作、对自己有一份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责任心也是良心。组织工作无小事,需要我们有更强烈的责任心。领导把我们调进组织部,把一些重要的工作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信任和培养。工作就是责任,讲责任首先要有责任心。有了责任心,为了干成事,就会专心去琢磨、去请教、去实践,直至把事情干好为止,即使没有水平也会变得有水平,没有能力也会变得有能力。有了责任心,就会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成为不简单;有了责任心,就会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成为不平凡。没有责任心,就会对工作和事业缺乏应有的激情和朝气,没有责任心,就会变得马虎、变得大意、变得懈怠,即使有再好的能力和水平,也只能是说在嘴上、画在纸上、停留在做样子上,最终将半途而废,甚至一事无成。如果我们不用一颗强烈的责任心来对待工作,那就有负于领导的厚望,有负于自己的良心。
自省心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尊重。我们年轻人靠什么赢得尊重?我们没有太多的阅历,没有太高的职位,只能靠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完善自身人格,赢得别人的尊重。自省可以明是非,知得失,可以扬长避短,完善自我。自省是治愈错误的良药,如果刚愎自用,敝帚自珍,抱残守缺,就容易错过改正缺点和错误的时机,积重难返。
陶行知先生对自己有一个每天四问的座右铭:第一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第二问,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第三问,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第四问,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焦裕禄每天要“过电影”,想一想哪些事情做到了、做对了,哪些事情做错了、应该怎样做。这些都是自我反省的典范。
年轻人难免犯错,错误也是我们在逐步走向成熟中所要付出的成本。但如果我们能“静坐常思己过”,经常自己检查一下,发现错了随时纠正,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发现思想中有不良苗头及时制止,防止发展和蔓延。这样,就可以帮助自己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自省是一次自我解剖的过程,需要勇气。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难,但要坦诚面对,却非易事。懂得自省,是大智;敢于自省,则是大勇。相信我们的同志们都能大智大勇,将自身涤荡干净,让每一天都生气勃勃。
这些天,我们的心都在一起沸腾,为北京奥运的无与伦比而沸腾,为神七即将问天而沸腾。今天,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年轻人,都将热血澎湃,一条奋进的路,在我们面前铺开,带着领导的殷切期望,必将书写人生的精彩。
第三篇:青年干部座谈会发言稿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的保障,国家没有税收作保障,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税收因为要将一部分社会剩余产品或一部分既得利益从纳税人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涉及到单位特别是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这就要求赋予征税权力的税务机关必须切实履行税收政策,公平、公正执法。如果税务机关执法不公,不仅不能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更重要的是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产生不和-谐的因素;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重要职能作用,如果执行政策走调,就不能使税收调节达到预期的目的,也达不到经济和-谐发展的要求;作为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的权力,执法形象、执法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的是执法效果,如果执法不文明、执法违法,只能加剧社会的不和-谐。
和-谐社会一定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需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需要人人遵纪守法,和-谐社会更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在现实的税收环境中,因税收政策自身因素、“用税人”、“征税人”、“纳税人”因素等不和-谐的音符侵蚀着税收的法制环境。其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制定的不严肃性。税收政策的本身是用来约束广大的纳税人,但税收政策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不稳定性的现象时有发生。如:营业税起征点对越是贫穷地区越是实行低标准,似乎是在交通不便、经济滞后的边远山区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状况、经营利润的空间要好于发达地区;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上,法律规定了一定的弹性,有的地方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上调青年干部座谈会发言稿,标准执行普遍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比贫穷的地区标准要高;对资源税中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权下放到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对税源基础薄弱的省份当然不愿放弃合法取得财政收入的机会,连“毛石、沾土”等都要实行“燕过拔毛”政策等等。税务处罚更为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营造了弹性空间。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什么情况下免于处罚,什么情况下从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都作了明确的界定,除此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比例或额度内进行自由裁量。在执“罚”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与否、罚多罚少本应视其违法情节,却为当地经济环境所左右:对经济宽余的地区一般是实行不罚或少罚政策;对经济拮据的地方,执法机关也为了其自身的既得利益,处罚是“就高不就低”。如此一松一紧的不公正待遇,必然会形成恶性循环:使得身处劣势的贫穷地区更加举步维艰,而身处得天独厚条件的富蔗地区还要“放水养鱼”,必然“筑巢引凤”,外来投资一边倒。“自然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加大“城乡差距”。
二、政策执行的不公正性。依法征税是税务人员的天职,但“征税”在有的时候难以做到“依法”,其中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自身的因素,也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
1、税务人员“面情”观点严重,法纪观念淡保税收政策最终是要依靠税务人员来落实,而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是生活在现实社会,而非真空中。所以在执法的过程中很难真正的实现自我“超脱”。在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领域,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天下。虽然中国的法制不健全只是一个方面,但更重要的在某些人的眼里,法律成了其个人行使权力的工具,“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知法犯法”。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有的时候演变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固定性”税收的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法律“灵活性”。如: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的“私人税收”、“亲戚税收”实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政策,因为“要合群”、“要兄弟感情”;对有头脸的政界要员的“沾亲带故”税收,则看其“脸色”和“管事”的大小行事,因为单位要“生存”、领导要“位子”,不得不“瞻前顾后”、“察言观色”。剩下的就是“无牵无挂”的纳税人,要么“死缠硬磨”、耍狠施泼,要么实行“感情投入”,要么老老实实的听话。对这一类的弱势群体,税务执法人员总是铁面无私:严格依法行政、应收尽收、应罚尽罚。还有一类明智的纳税人:按规定履行义务、按规定享有权利,不惜代价请“高手”进行税收筹划。最终是“老实的、不懂政策的纳税人吃亏”。
2、地方行政干预。税务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独立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但现有的行政体制,特别是地税机关,税务经费收入有求于地方、领导的任免地方有“建议权”,所以执法受地方政府的牵制,极大影响了税务机关正常的依法行政活动。如:地方政府对纳税人上访,尤其是对集体上访,总是从稳定大局出发,出面干涉税收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讲,怂恿了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纳税人从中“受益”后,形成了遇事找政府的恶性循环,而不去寻求复议或诉讼的正当救济途径。又如:为了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将税收作为营造宽松环境的突破口,实行税收“打包”或违背税收政策搞减免等等。
3、地区间的税务执法大相径廷。特别是在个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人的税收上,由于这一类的纳税人普遍未建账,收入很难核实,所以在税款的核定上地区间的悬殊较大,并且其基本的走势是农村高于县城,县城高于城市。甚至于在财政收入形势好的个别地方,对车辆税收、私房出租等个体(或个人)税收几乎无人问津或收个“毛皮”,形成大量的漏征漏管。如:某县当地的个体运输业户的车辆20%都已不在本地上户,并且车辆的营运证也不是业户本人。纳税人为什么要如此作?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当地税务机关是严格依法征收,相对于外地税负过重;又如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为了收入任务的心理和管理上的漏洞,对建安等劳务的圆票上,利用地区的政策差别与税务机关蔸圈子。
4、有关部门对涉税减免、扣除项目等的认定的随意性(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加大了税收的不公平性。如对下岗、失业优惠证的办理上,个别劳动部门对在岗的、内退的、已在规定的时间以前经营的、处于领取失业金期间实现就业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也予以办理《优惠证》,形成了《优惠证》满天飞。又如雇佣下岗失业人员比例的认证、残疾证的办理、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的认定等。对这些单位来讲,办证也好,认定也好,反正也不伤害其自身利益,所以借此机会“行善积德”、大开方便之门。由此在税收政策的执行上使税务机关处于尴尬境地。
由于税务执法不公,纳税人在心里上失去平衡。特别是在个体税收上可以说是绝大部分未作到应收尽收,所以,一种攀比的心理,使纳税人不是首先考法律是如何规定或该缴不该缴的问题,而更多是关注其他人缴或未缴、缴多缴少的问题,产生对税务机关执法的抵触情绪,甚至于纳税人发生抗税等过激行为。
三、偷税等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在现如今的税收法制应当是比较完善的一部法律,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税法上都一一作了详尽而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尤其是税收法律意识,税收违法行为比较普遍。如:纳税人的建帐管理问题,税收征管法明文规定: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当建立健全账务,对确无建账能力的,由纳税人申请,并且必须经税务机关“行政许可”,方可建立简易收支粘贴簿,否则,税务机关就可依法予以罚款。但目前个体、私营业户既不建账又不申请的违法现象比比皆是;又比如个体运输以及私房出租的纳税人不按规定登记、不按规定申报、不按规定缴纳的现象在各地几乎是一个共性问题。以及纳税人银行开户报告制度存在的问题等等。税务机关对企业单位的纳税检查几乎是屡查屡有,个体工商户更是不言而喻。不能想象在一个偷逃税盛行、征纳双方矛盾尖锐的社会,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更不能想象在一个不以偷税为耻反以为荣的社会文化中,会绽放出和-谐的花朵。
四、税务执法队伍素质偏低。税务机关是执法机关,税务人员规范、准确执法的前提必须是自身要知法、懂法。近几年来,虽然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大的提高,但由于过去在用人机制的缺陷,税务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基础脆弱,且年龄现亦日趋老龄化,在日常税收实践中接触的大多是一些简单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就是对简单业务甚至于还有一部分人员不能够“单打独奏”;对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的政策,特别是涉及查帐征收平时很少触及,对财务会计知识知之甚少,无法胜任对复杂业务的需要;对一些电脑查账、涉外税收等“高科技”涉税问题就更是无从谈起。从现有基层税务人员结构上看,精通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以及电脑知识的尚达不到四分之一。更有少数税务干部执法不文明,在纳税人面前盛气凌人,在纳税人中吃、拿、卡、要、报等等,严重影响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的形象。如何在税收领域中营造和-谐的纳税氛围?笔者认为:
一、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教育,造就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大税务干部的执法培训,以尽快适应当前税务工作的需要。对于税务执法人员一律实行岗前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并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对长期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或实行强制脱产学习。真正使每一位税务执法的人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税收业务本领,造就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税务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税务干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加强法纪教育,不断提高法纪意识,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对个别以权谋私等腐-败干部决不能心慈手软、“养虎为患”,做到严格依法惩处,并且将处理的结果公布于众。对执法不文明等伤害纳税人的行为,税务机关要给予执法人员予以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二、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正执法。1、实行政策公开,维护纳税人?知情权,提高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2、对纳税人特别是“关系户”的税款征收、违法处罚,欠税等情况要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实行公开办税、阳光作业,主动、积极接受对纳税人缴税、处理情况的查询,进一步完善对纳税人偷税举报的奖励制度。3、以信息化技术为载体,实现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作用,对个体等未建账户实行电子定税、应用计算机实行“以票控税”等。4、加大个体、私营业户的建账管理工作。对确无建账能力的,必须作到商品(或产品)进、销、存的清晰明了,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5、按照税收征管的内在要求完善征管体制、夯实管理基础,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加大纳税评估的力度,积极发挥纳税评估的税源监控作用。
三、加大对税务人员执法违法的追究力度。1、税务机关要明确税务人员各自的岗位和责任,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监督机制。2、地方“人大”要充分发挥对执法机关的监督作用,本着“权为民所用”的态度,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违法行为及时指正,并限期整改。3、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介入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对税务人员有税不收或少收的犯罪行为,不论涉及到谁,不论是什么原因,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税务人员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四、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纳税人违法行为中,对比较普遍的管理性违法行为,在规范期初可实行提醒制,对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纳税人偷、抗、骗税行为一经发生就应当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并且要对纳税人违法犯罪行为实行公开处理,真正作到处理一个,教育一大-片的震慑作用。长期的实践证明:对纳税人违法行为一味偏袒、迁就、放纵,甚至于对正当应缴的税款还要打折扣,那么税务机关的执法就永远处于被动,执法质量就永远不能提高,纳税人自觉守法的氛围就永远难以形成。增强税法的刚性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形成共识,对不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都要一视同仁,严格依法行政,让违法者无容身之地。
五、确保税务机关独立执法地位。1、无论是地税部门或国税部门,从人事、经费实行彻底的垂直,以排除地方对执法的干扰,打消领导顾虑,真正使执法人员放开手脚,大胆执法。2、尽量克服减免税等涉税事项的“第三者插足”的现象。对特殊群体需要照顾的,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由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再由有关的部门有针对性的补偿,让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国家的关爱。
六、规范“弹性”政策,确保政策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国家在出台政策是要尽量避免“双重”标准,特别是有的地区征收、有的地区不征收这一类的矛盾。既便是对“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也应当作出一个明细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处1倍、什么情况下处5倍等,以便于执法人员“对号入座”,尽量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和处罚的显失公平性。为守法的纳税人营造一个公平竟争的纳税环境。
七、更新服务理念,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向深层次发展。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赋予纳税服务新的内涵,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提高完善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规范的执法服务标准和体系,以“人性化”的服务理念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的转变、向“管理服务型”和“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引导税务机关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
八、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大量的征管实践显示,一些纳税人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常常是导致征纳之间出现磨擦或碰撞的主要矛盾,是不和-谐现象的集中表现。税法宣传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的税法知识,特别是新政策、新规定,做好纳税人的税收政策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