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履职履责发言稿
篇一:目前,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78名,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牢记使命,认真履职,默默奉献,在定纷止争、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审判长发言稿、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是山东省外贸职业学院的一名内退教师审判长竞聘演讲稿,于2013年12月被泰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履职以来,我一心一意扑在陪审员工作上,正确行使陪审员的权利,参与审理了大量民事纠纷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2015年5月,我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陪审能力
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我感到了光荣和自豪,更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深知,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自身必须具备过硬的素质。为此,我采取了如下学习方法给自己充电。一是系统学习。认真学习法院为陪审员购置的《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审判长发言稿、《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等书籍和订阅的《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并从书店购买、从图书馆借来法律书籍研读,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二是参加培训。认真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时尽可能坐在前排,确保看清、听清,并做好培训记录,方便培训结束后进行整理和复习。三是急用先学。法院通知陪审后,我都根据案由提前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并认真做好摘录,方便了庭审中的应用。四是广泛涉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猎取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治在线》、《以案说法》、《小么哥拉呱》、《阿速做客生活帮》审判长就职发言稿、《叶文有话说》等节目,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五是请教交流。“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对于学习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向法官和其他陪审员请教、进行交流探讨,理解后往往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以上五种途径使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了较快提升,为做好陪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严格履责,正确行使陪审权利
庄严而神圣的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庭上,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是公正裁判的前提。为此,庭审中,我坚持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撇开情感因素,撇开儿女情长,以客观、冷静、科学的态度对待错综复杂的证据材料,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审判长发言稿,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鉴别,确保对案件事实做出准确的判断。
陪审工作中要正确处理“陪”与“审”的关系。对此,我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审判长、审判员,严格按程序进行审判。每次开庭前,我都积极找审判长、审判员,了解案情,查阅卷宗,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中,我全神贯注、专心致志、适时发问。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我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观点,从而有效地行使了陪审权利,尽到了陪审义务,避免了陪而不审。
三、发挥优势,积极促成案件调解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来自群众审判长发言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特点,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充分发挥自己这一角色优势,积极协助法官做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努力促成案件调解结案,促进了社会和谐。如在泰山区上高办事处某村83岁的鞠老太诉其六子女(一子五女)赡养一案中,我了解到原告实际上告的只是儿子,于是我把努力的方向对准了他。为其讲了乌鸦反哺、小羊跪乳的故事,指出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不仅天经地义,也是给自己的后代做榜样。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年迈多病,需要亲情照顾,女儿们孝顺是一回事,儿子尽孝心又是另一回事,老母亲更需要的是儿子的孝心,切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审判长发言稿后悔就来不及了。经过我的一番耐心劝说,鞠老太的儿子幡然悔悟,表示与姊妹们一同尽到孝心。又如我参与审理的一起邻里之间因院墙滴水问题发生的相邻纠纷,我为他们讲了安徽桐城六尺巷的典故,“邻里相争一堵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我还用我老伴半夜患脑梗,邻居夫妇开车急送医院,因抢救及时没落后遗症,这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事例,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邻里和睦的现实意义,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四、严于律己,树立良好陪审形象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审判长演讲稿—发言致辞,在案件审理之外还是宣传员、联络员,身份、职责的多重性决定了陪审员自身形象的重要性。陪审工作中,我时时处处以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掌握司法礼仪。在每次庭审中,我从没有发生过迟到、早退、接打手机、缺席等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现象。我经常告诫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定要“慎独”再“慎独”,履职以来我从没吃过案件当事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一口饭,没有收过他们哪怕一分钱的好处,维护了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利用自己学习的知识、亲身经历的案件,以案说法,进行宣传教育,接受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后我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投身陪审工作,努力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篇二:当我收到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时,我深感这不是一份普通的证书,而是一份光荣,一种信任,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为了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中,我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审判长发言稿、对法官的敬仰、对陪审事业的热爱和对陪审员荣誉的珍惜,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法庭审判长竞聘发言稿,积极参与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自觉遵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在陪审工作实践中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学到了专业知识,熟悉了诉讼程序,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素质,收获了成功的喜悦。下面我结合自己参与刑事案件的审判实践,就如何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才能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一)坚持从法律书籍中学习。为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严格履行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义务,我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在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刑事办案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民事办案手册》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同时还认真学习了《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等相关书籍。通过不断地加强学习,不仅提高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参审质量,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从庭审实践中学习。我非常珍惜每一次陪审的机会,庭审中,无论是法庭调查阶段,还是法庭辩论阶段,我都从不放过向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对有些法律条款还记在笔记本上。
(三)坚持从合议案件中学习审判长发言稿。在合议案件时法院民庭副庭长竞聘演讲稿,法官对法律适用和对量刑规范化相关规定的讲解我都用心听、认真记,以提高自己的参审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从网络媒体中学习。我坚持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中国法制网、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新疆法院网、和谐法制网、中国百姓法制网等各大网站有关裁判文书、审判业务、司法解释、案例分析、案件时讯、法官论坛等栏目的内容,除特殊情况外,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播出的法律讲堂、普法栏目剧我每天必看,从中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收到了启发和教育,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能力。
二、只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不辱使命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十一条还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只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不辱使命,真正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中,正是人民陪审员崇高的使命和责任激励和鼓舞着我用心陪审好每一起案件。多年来我养成了阅读案卷和记录案情的习惯,把起诉书中阐述的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犯罪动机、产生的后果、查明的事实、提起公诉所依据的法条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都一一记录下来,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综合分析案情、提升参审水平,二是为研究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程度等各类人群的犯罪特点、思想根源等积累第一手资料。2011年,我和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佳文在收集整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共同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类型特点及犯罪原因透视”、“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思考”分别被新疆法院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参考》和《石河子党政论坛》刊登。
三、只有在庭审中与法官密切配合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竞职发言稿,才能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参与刑事案件审判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一定要与法官密切配合,正确行使陪审员的权利。要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发问陪审员要用心去领会,去思考,多想一想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对查明案件事实起到什么作用?只有自己听清楚、想明白了,当审判长让你补充发问的时候你才能问到点子上,讲到关键处,不会去问那些不用问或不该问的问题。在合议案件时,要在认真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的同时,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等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判断案件事实,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审判长发言稿,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才能“进入角色”,自身的优势和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只有实现法官和陪审员的优势互补,才能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的发生
在刑事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但“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较少发生,所审结的案件被告人服判率高,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也较高。一方面,陪审员在庭审中能够做到专心致志,积极配合审判长工作,注重把握尺度,适时向犯罪嫌疑人发问。另一方面,为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在刑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让陪审员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法庭审判长竞聘发言稿,法官能够结合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的实际,从证据采信的规则、犯罪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量刑的情节和法律依据、量刑规范化具体标准等方面,一一向陪审员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使每一次合议都是给陪审员举办的一期“微型培训班”,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使陪审员参审和分析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法官还根据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民风、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的优势,认真听取陪审员对定罪量刑的意见,有效实现了法官与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真正全面参与案件的审理,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多年来,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审判长发言稿,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触犯了它,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参与审判活动,使我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法官们的辛苦程度也有了较深的感受。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会一直努力下去,争取做得更好。在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的同时,还要当好学法辅导员,用法倡导员,法治宣传员,引导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审判长座谈会上的发言稿,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为建设平安石城、法治石城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师市做出积极贡献,努力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审判长发言稿。(责任编辑:文案中国)
篇一:目前,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78名,作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他们牢记使命,认真履职,默默奉献,在定纷止争、服务大局、联系群众审判长发言稿、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是山东省外贸职业学院的一名内退教师审判长竞聘演讲稿,于2013年12月被泰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履职以来,我一心一意扑在陪审员工作上,正确行使陪审员的权利,参与审理了大量民事纠纷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2015年5月,我被评为山东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一、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陪审能力
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我感到了光荣和自豪,更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深知,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自身必须具备过硬的素质。为此,我采取了如下学习方法给自己充电。一是系统学习。认真学习法院为陪审员购置的《常用法律法规全书》审判长发言稿、《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等书籍和订阅的《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报刊,并从书店购买、从图书馆借来法律书籍研读,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二是参加培训。认真参加法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时尽可能坐在前排,确保看清、听清,并做好培训记录,方便培训结束后进行整理和复习。三是急用先学。法院通知陪审后,我都根据案由提前查找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并认真做好摘录,方便了庭审中的应用。四是广泛涉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广泛猎取法律知识,收听收看《法治在线》、《以案说法》、《小么哥拉呱》、《阿速做客生活帮》审判长就职发言稿、《叶文有话说》等节目,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五是请教交流。“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质高”,对于学习中遇到的难题,及时向法官和其他陪审员请教、进行交流探讨,理解后往往有豁然开朗的感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以上五种途径使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了较快提升,为做好陪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严格履责,正确行使陪审权利
庄严而神圣的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殿堂。法庭上,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是公正裁判的前提。为此,庭审中,我坚持以合情、合理、合法为前提,撇开情感因素,撇开儿女情长,以客观、冷静、科学的态度对待错综复杂的证据材料,去伪存真,抽丝剥茧审判长发言稿,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鉴别,确保对案件事实做出准确的判断。
陪审工作中要正确处理“陪”与“审”的关系。对此,我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审判长、审判员,严格按程序进行审判。每次开庭前,我都积极找审判长、审判员,了解案情,查阅卷宗,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做到心中有数。庭审中,我全神贯注、专心致志、适时发问。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我善于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发表自己观点,从而有效地行使了陪审权利,尽到了陪审义务,避免了陪而不审。
三、发挥优势,积极促成案件调解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来自群众审判长发言稿、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特点,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充分发挥自己这一角色优势,积极协助法官做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努力促成案件调解结案,促进了社会和谐。如在泰山区上高办事处某村83岁的鞠老太诉其六子女(一子五女)赡养一案中,我了解到原告实际上告的只是儿子,于是我把努力的方向对准了他。为其讲了乌鸦反哺、小羊跪乳的故事,指出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不仅天经地义,也是给自己的后代做榜样。现在,他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年迈多病,需要亲情照顾,女儿们孝顺是一回事,儿子尽孝心又是另一回事,老母亲更需要的是儿子的孝心,切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审判长发言稿后悔就来不及了。经过我的一番耐心劝说,鞠老太的儿子幡然悔悟,表示与姊妹们一同尽到孝心。又如我参与审理的一起邻里之间因院墙滴水问题发生的相邻纠纷,我为他们讲了安徽桐城六尺巷的典故,“邻里相争一堵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我还用我老伴半夜患脑梗,邻居夫妇开车急送医院,因抢救及时没落后遗症,这种远亲不如近邻的事例,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邻里和睦的现实意义,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四、严于律己,树立良好陪审形象
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责时是审判员、监督员、调解员审判长演讲稿—发言致辞,在案件审理之外还是宣传员、联络员,身份、职责的多重性决定了陪审员自身形象的重要性。陪审工作中,我时时处处以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掌握司法礼仪。在每次庭审中,我从没有发生过迟到、早退、接打手机、缺席等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现象。我经常告诫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一定要“慎独”再“慎独”,履职以来我从没吃过案件当事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一口饭,没有收过他们哪怕一分钱的好处,维护了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我利用自己学习的知识、亲身经历的案件,以案说法,进行宣传教育,接受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今后我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投身陪审工作,努力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篇二:当我收到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时,我深感这不是一份普通的证书,而是一份光荣,一种信任,更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为了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中,我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审判长发言稿、对法官的敬仰、对陪审事业的热爱和对陪审员荣誉的珍惜,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法庭审判长竞聘发言稿,积极参与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理,自觉遵守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在陪审工作实践中既增强了法律意识,学到了专业知识,熟悉了诉讼程序,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素质,收获了成功的喜悦。下面我结合自己参与刑事案件的审判实践,就如何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才能在审判工作中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一)坚持从法律书籍中学习。为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严格履行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义务,我始终坚持学习不放松,在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通读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刑事办案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民事办案手册》和《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同时还认真学习了《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等相关书籍。通过不断地加强学习,不仅提高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参审质量,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思维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坚持从庭审实践中学习。我非常珍惜每一次陪审的机会,庭审中,无论是法庭调查阶段,还是法庭辩论阶段,我都从不放过向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对有些法律条款还记在笔记本上。
(三)坚持从合议案件中学习审判长发言稿。在合议案件时法院民庭副庭长竞聘演讲稿,法官对法律适用和对量刑规范化相关规定的讲解我都用心听、认真记,以提高自己的参审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从网络媒体中学习。我坚持利用空余时间上网浏览中国法制网、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新疆法院网、和谐法制网、中国百姓法制网等各大网站有关裁判文书、审判业务、司法解释、案例分析、案件时讯、法官论坛等栏目的内容,除特殊情况外,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播出的法律讲堂、普法栏目剧我每天必看,从中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收到了启发和教育,提高了学法用法的能力。
二、只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不辱使命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十一条还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由此可见,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作为人民陪审员,我们只有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不辱使命,真正当好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中,正是人民陪审员崇高的使命和责任激励和鼓舞着我用心陪审好每一起案件。多年来我养成了阅读案卷和记录案情的习惯,把起诉书中阐述的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犯罪动机、产生的后果、查明的事实、提起公诉所依据的法条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都一一记录下来,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综合分析案情、提升参审水平,二是为研究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程度等各类人群的犯罪特点、思想根源等积累第一手资料。2011年,我和刑事审判庭庭长李佳文在收集整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例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我们共同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类型特点及犯罪原因透视”、“对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思考”分别被新疆法院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参考》和《石河子党政论坛》刊登。
三、只有在庭审中与法官密切配合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竞职发言稿,才能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自身的优势和作用
多年的陪审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参与刑事案件审判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一定要与法官密切配合,正确行使陪审员的权利。要认真听取法官对案件的分析和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官、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的发问陪审员要用心去领会,去思考,多想一想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对查明案件事实起到什么作用?只有自己听清楚、想明白了,当审判长让你补充发问的时候你才能问到点子上,讲到关键处,不会去问那些不用问或不该问的问题。在合议案件时,要在认真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的同时,能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等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判断案件事实,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审判长发言稿,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才能“进入角色”,自身的优势和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只有实现法官和陪审员的优势互补,才能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的发生
在刑事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但“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较少发生,所审结的案件被告人服判率高,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也较高。一方面,陪审员在庭审中能够做到专心致志,积极配合审判长工作,注重把握尺度,适时向犯罪嫌疑人发问。另一方面,为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独立地位,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在刑事审判中的积极作用,让陪审员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法庭审判长竞聘发言稿,法官能够结合人民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欠缺的实际,从证据采信的规则、犯罪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量刑的情节和法律依据、量刑规范化具体标准等方面,一一向陪审员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使每一次合议都是给陪审员举办的一期“微型培训班”,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使陪审员参审和分析案件的能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法官还根据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民风、了解民意、体察民情的优势,认真听取陪审员对定罪量刑的意见,有效实现了法官与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良性互动和优势互补,保证了人民陪审员真正全面参与案件的审理,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多年来,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审判长发言稿,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触犯了它,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参与审判活动,使我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对法官这个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对法官们的辛苦程度也有了较深的感受。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会一直努力下去,争取做得更好。在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的同时,还要当好学法辅导员,用法倡导员,法治宣传员,引导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审判长座谈会上的发言稿,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为建设平安石城、法治石城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师市做出积极贡献,努力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审判长发言稿。(责任编辑:文案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