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规劝信
林先生:
这段时间,我考虑很多事情,包括咱们的婚姻有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我现在还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是我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会作出任何不理智的举动,所以我写这封信给你,直抒胸臆。 1、从情理上讲:
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心怀大志的人,你为了自己的事业努力,在外边受了什么委屈和不平永远不在家里表现出来,我也由此认为你是一个心胸开阔,前途无量的人。同时,你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所以你才会很忙。我觉得无论是谁,事业始终该放在第一位,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社交圈子,这点我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现在我渐渐发现,你已经变得神秘。这段时间以来,我为了全身心照顾这个家庭,特别是刚出生的小儿子,将生意上的事情放手由你来操持。但是从我发现的种种迹象表明,您刻意隐瞒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收支情况。每当我向你问起时,你或者找个理由随便应付,或者和我吵架、打砸家具发泄不满,甚至干脆离家出走。在你眼中,似乎我不是这个大家庭一员一样,我经常被边缘化,被放在次要位置。你的这种行为不是一个负责任男子汉应该有的胸怀,而且你随意处置我们共同财产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属于我的那一部分财产,这也是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你在处置的时候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有没有考虑我为了赚这些钱付出多少身心的代价。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没有经过你的手,随意处置你的财产,你的感受如何?不管是家人还是外人。
其实我一直努力的找出各种温和的方式来和你沟通,包括现在这种方式,我希望咱们能平心静气地聊一聊,包括日常生活的大小事,这对于维持和增进夫妻双方感情及家庭和睦都有帮助。我不希望咱们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这样咱们就会彼此猜忌,日渐疏远,关系冷淡。 2、从法律上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显然你对于咱们共同财产的随意处置行为未经过我的同意,应经侵犯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权益,从法律角度也是错误的行为,我有权要求你说明咱们财产具体被使用到哪些方面,甚至提起诉讼维护我的财产权利。 如果你执意我行我素,不听规劝,为了维护我自身的权益,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和孩子身心健康,我只能采取离婚这种最后的手段,当然这是逼不得已作出的选择。当然,离婚时,我会积极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南洋国际两套商品房、大埔村的四店面十层楼建筑、莆田游洋镇的三层半店面、你老家坑腰三层楼属于我们共同的那部分、你新买的保时捷豪车以及咱们的积蓄等等,我都有权主张。
我想,咱们自1994年认识以来,从艰辛的打工岁月到现在步入小康生活,一路相互尊重、相濡以沫,加上现在还有两个家庭小成员,可以说生活已是圆满。如果在生活美满的此刻,出现令双方都不愉快的事情,势必对这个家庭造成影响,这点你可曾考虑过。你的自私你应该反省一下,如果你继续我行我素,导致后果你应该清楚。夫妻之间应该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这点你应该很清楚。
我只希望一点:今后凡是涉及咱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无论对方是谁,无论金钱额度的大小,我都有权干涉,毕竟这些钱是咱们的辛苦钱,也是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如果你没有与我商量就随意处分咱们的财产,还刻意隐瞒我一些事情,那么势必影响夫妻之间起码的信任关系,对家庭和睦和孩子身心健康都不利。这样,这个家庭也就没有存续的必要。
望一切三思而后行!
第二篇:致何洁凌女士的一封规劝信
何洁凌女士:
我是一名外省藉打工仔,退伍军人,素来支持弱者,但反对无理取闹之人。你的报料、你的遗书、你在电视上的表演,我都认真看过了。结合你的言语,我又反复考证了哈街,结论如下:你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之人。自己投资做生意失败就给别人泼污水,把自己的不懂经营之道导致生意的惨败归罪到别人头上,你实在是不应该。
首先,我们来说说你所说的哈街违建。哈街有没有违建?你误导电视台得出的结论是:哈街整体违建。是这样吗?不是。后来,又说哈街部份违建,各幢综合楼之间非法占用公共资源用钢架构和玻璃建起了四层商业楼,是四层吗?不是,只有三层,地面悬空部分是标准的消防通道,何有四层?何有违建?是的,哈街的原规划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有所发改动(独立的几幢综合楼咋看也不像是一条街),这是投资方和南郊村委协商并报有关部门同意才改动的,是广州亚运整体美观要求的整改内容,并且,相关手续已经上报并正在接受审批之中。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也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时不待我,哈街的建设就是在总体不违建的前提下边批边建的,至于什么时候批下来,我想所有的人都在耐心等待之中。何况何女士,我想问问你:你愿意投资近两亿元去违建吗?你愿意用几个亿去违法犯罪讨不自在吗?我想你不会,除非你富得精神失常神经错乱。综上不难看出,哈街,怎么是违建?难道哈街强占了谁家的房谁家的地还是没给谁谁谁还包括你何洁凌补偿?何女士,深层次地讲,哈街就算有那么一小点属于未批先建的矛盾瑕疵,也不管你什么事呀!你在哈街投资租的门面在C7幢一层,跟你举报的违建有什么关系呢?你以为你是什么?你是圣斗士?你是维权专业人士?你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抗争?回答是否定的,从你的报料和你的什么遗书中就足以认定你完全就是因为自己不讲生意人的诚信、不懂经营之道、不守商业游戏规则导致投资惨败而转移视线嫁祸于人。
其次,再说说你自己的经营。你说你先是在哈街租了几个铺面搞体育彩票,每天有不同的黑社会小混混来收保护费,没办法整不下去了;后来又被人逼着搞了个“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是怎么逼得呢?一是尚艺的什么人强迫,二是中影集团的诱惑。天啦,这是什么理由呀?你这理由完全是在坑爹嘛!你搞体育彩票有黑社会小混混捣乱你报警呀。据查,派出所从来都没有你的相关内容的报警资料,你怎么可以说南郊这地方就有了黑社会并且是有强大的黑恶势力呢?你不能梦到什么就说什么吧?要是这样,那有人说你何洁凌是个失足妇女那你就是个卖淫的?!你搞“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与中影集团有什么关系?哈街好几家美容美发馆,中影火山湖电影城不开业人家不全都做得风生水起生意好得不得了吗?何况据调查,你“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开业以来生意一直不错,会员办理近千会费收入达六位数,一直在赚钱盈利之中,至于你何洁凌不交租金、不交管理费、不发员工工资、不给供货商货款把钱是拿去赌了吸了还是怎么样了就不得而知了,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过失强加给子虚乌有的黑社会呢?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不道德不诚信怪罪于中影集团怪罪于哈街物业管理呢?简直是贼喊捉贼的疯子嘛!
第三,我们说说哈街的经营管理。在电视上,你何女士误导电视台得出的结论是:哈街这条违建街打着中影集团的幌子欺骗众多小业主也包括你何女士在内一起上当受骗进驻了哈街,结果是血本无归。事实是这样吗?哈街物业有逼你入驻吗?你同哈街物业的合同条款中有涉及到中影集团吗?简直是莫名其妙。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有风险,全凭自己看。投资是自己的事,你借钱投资失败是你自己的事,难道还要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为你承担责任?事实上,你何女士连续数月不交房租和管理费,欠款已多达近三十万,哈街物业并没有找你麻烦,相反该物业管理公司中、高层以及开发商也在积极应对为你想办法,结果呢,是你自己明明赚钱还要想不交租金和管理费以及不给员工发工资等恶劣行径招来了众怒,引发对薄公堂,法院查封了你的门店。天理良心,你何洁凌对得起谁?你连你自己都对不起!
总之,何女士,药不能乱吃,话也不能乱说,这是一个现代化的法制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诽谤罪,小心你真的会因此而负刑事责任,那也就真的会累及你的家人了。
请三思!
劝你的人
第三篇:一封规劝信逃亡两年的他归案
前几天,在嘉兴火车站内,当涉嫌盗窃的网上逃犯陈某被南湖区公安分局新丰派出所的民警押下车时,他站在站台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两年了,狼狈的逃亡生活终于可以结束了。
据了解,陈某这一次之所以能归案,与春节期间警方发出的一封规劝信是分不开的。
2009年3月的一个凌晨,新丰派出所民警在镇上巡逻时发现3名男子形迹可疑,于是就对他们进行盘查。这3名男子是小偷,当时他们刚刚对当地一家公司下了手。结果,黄某等二人被民警当场抓获,而陈某侥幸逃脱。从此,陈某踏上了一条漫长的逃亡之路。
在潜逃的日子里,陈某惶惶不可终日,总担心警察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戴上锃亮的手铐。因此,他不敢在正规的工厂打工,更多的时候是靠捡破烂为生,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居无定所。两年的逃亡生活使得本来健壮的他变得瘦弱而且苍老。但是他总幻想着时间长了,警方就会忘记他。
两年虽然过去,当年案件中被抓的同伙早已经服刑完毕,返回老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对于仍旧在逃的陈某,嘉兴的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工作。
今年春节前夕,新丰派出所民警给陈某的家属寄去一封信。在信中,民警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政策,分析了逃亡的后果。此外,民警还介绍了陈某同伙的审判以及出狱情况,希望陈某的家属能联系上在逃的陈某,做好规劝工作。
两年的逃亡生活让陈某身心疲惫,当他得知警方依然在“惦记”自己时,侥幸心理一下子被击垮,所有的幻想在瞬间破灭。终于,陈某开始动摇,在家人的劝说和支持下,陈某终于拨通了新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主动表示要投案自首。
在将陈某押回嘉兴的40多个小时路程中,民警十分照顾这个迷途知返的逃犯。押解民警吃的是方便面,但他们会买来热腾腾的饭菜给陈某吃。在狭小的车厢里,陈某一躺下就睡了10多个小时。陈某坦言:“两年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踏实的觉,这一觉我睡得很香很安稳。”
据了解,每年春节前夕,新丰派出所都会向上网逃犯的家属寄去一封规劝信。几年来,已经有多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亲属的规劝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第四篇:一封规劝信逼出9年“老赖”
春节临近,法律执行工作又到了最关键的阶段。赢了官司的当事人期盼能早点拿到执行款,好过个没有烦恼的春节;输了官司的老赖们躲了一年,这会儿也该回家过年了。正是执行的大好时机,且看南京溧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如何抓住老赖的特点,探索执行新方法,破难案、清积案。
这个老赖好面子
“失踪”两年,公告一贴现身了
本月14日,被执行人杨某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高淳法院主动交清了3万元执行款。在这之前,他已经“下落不明”长达两年,法院试了无数方法都没能找到他。今年年初,承办法官了解到他这人特爱面子,于是决定张贴公告,将他的情况“广而告之”,“逼”他现身。这方法果然奏效,公告没贴几天,他就现身了。
几年前,杨某在南京某公司打工时,结识了一个姓孔的女孩。两人年龄相仿,性格脾气也合得来,很快产生感情,成为情侣。交往久了,双方难免有一些经济往来。杨某常向对方借钱,每次借都出具借条,并注明数额。后来,杨某调到外地工作,双方联系次数少了,感情也逐渐淡了。分手后,孔某多次要求杨某尽快还钱,但他都不回应,无奈之下,孔某只得诉至高淳法院。审理期间杨某及其家人仍然不予理睬,高淳法院经审理后缺席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杨某还是常年不回家,孔某虽然赢了官司,但还是拿不到3万元欠款。
前一段时期,该案件承办法官无意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特别好面子。承办法官灵机一动,决定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公告执行的办法,将该案件的相关内容及杨某的一些情况以书面公告的办法,张贴在他家附近。一方面“逼”他现身,另一方面向社会悬赏,发动群众举报,迫使他无处藏身。
公告贴出的当天,就有群众向法院提供线索,当天杨某家属也一改以往不管不问的心态,主动打电话到法院打听案件详细情况。慑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三天后,杨某终于主动到庭将欠款全部付清。
这个老赖念旧情
一封规劝信,执结九年老案
本月15日,当高淳法院执行法官将2万元执行款交到当事人魏某手中时,他激动不已,连声表示感谢。法院一封规劝信,平息了一起长达九年的纠纷案件,也根治了他九年来的心病。
9年前的一天夜晚,王某开车从南京回高淳,同村方某(魏某之妻)及另外几个村民央求他捎带他们回家,王某热情地答应了。谁也没有想到,他好心却做了错事——由于天黑,再加上他疏于观察,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另一辆车,造成方某跟另外一位村民当场死亡,其余二人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警方拘留,随后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死者方某的丈夫魏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5000元。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魏某45000元损失。
自己一片好心,却落得这番下场,王某委屈极了,对于魏某起诉一事,他一直耿耿于怀,并拒绝赔偿魏某损失。而魏某家的境况也让人揪心,原本他在外面打工,妻子在家照料老人小孩,现在妻子去世了,他放不下家中的老小,不能外出打工,收入骤减,生活十分艰难。肇事者王某出狱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什么积蓄。更关键的是,他思想上还是想不通,认为自己做好事,反而落了罪,太不公平!两家僵持多年,矛盾越来越尖锐。
法院每年都要用传票传唤很多次,王某始终避而不见,家中常年“铁将军”把门,空无一人。在漫长的执行期间,法院多次上门做工作,王某仅仅归还几千元,其余一直没有给付。
2008年下半年,魏某到高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人员重新研究分析此案件,经过走访,了解到王某与魏某原本是对好邻居,两家关系十分亲密,在过去的困难岁月中经常互相扶持,还了解到王某是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根据以往的经验,承办人员认为要攻克此案,还得从“攻心”着手。于是,承办人员认真书写了一封真诚的书信,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评判,鼓励王某念及旧情,主动到法院来解决此事,争取与死者家属协商和解。
没几天,王某主动来到高淳法院要求解决此事。他坦率地说,接到信后,每晚都睡不好,反复思考此事,觉得法官句句都说得在理,自己一时疏忽致两人丧命,还不认错,实在是愧对死者,愧对法律。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又找来魏某。在他的引导下,王某与魏某回忆起了两家从前的友好关系,现场氛围顿时和缓多了。此时,法官又提议双方捐弃前嫌,珍惜以往情义,从现实出发协商出可行的方案。也许是被感情打动,抑或是被法理说服,当天的谈判十分顺利,魏某主动提出,王某经济条件也不好,只要求他支付一半赔偿款,而王某则表示一定想办法尽快付款。前几天,王某果真将2万元赔偿款送到法院,这对邻居九年来的纠纷终于平息了。
第五篇:十年呕心沥血,换来规劝信一封
吾辈在研究了这个博客以后,特地联合写下一篇“规劝信”并公布,希望有知情人转达于汤鸿鑫本人,并以师公辈身份规劝汤鸿鑫好自为之,内容如下:
一、投入巨大,收效甚微。
据了解,3D制作一套教材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成本,期望收益却极其有限,就算结果如你所愿,将太极拳内功心法全部用3D制作成教材,起码要花几十年时间和几百万元的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你终生主要精力陷于此项事业,得不偿失;太极拳讲究清净无为,你殚精竭虑,虽出于一片好心,但会影响到你个人的武学修为;而且天下能够有多少人理解并支持你,也是个未知数;取舍之间,望你三思而行。
二、师承之说,辈分与名望。
你师承苏瑞波一支,是杨澄甫先生的小支脉,澄甫先生十大子弟中没有苏瑞波的排名,苏瑞波凭借其父苏景由先生浙江国术馆常务馆长的身份以及与杨澄甫先生之交情甚密,才能够投身杨澄甫先生之门下;而你仅是苏瑞波之后三辈的徒孙,无论是师承、辈分还是名望,都毫无优势。
三、强而行事,有违师训。
太极拳一向崇尚言传身教,尊师重道,不能在你这里破坏了规矩;你的太师公、师公、师傅辈人才济济、遍布天下,他们都没有起头做这件事情,证明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你却自恃聪明才智,逆前辈之训导而行事,有违师门传承之法。
四、文化结晶,非你专属。
因为有历代师长毕生之总结、沉淀、传承,才有你今天的修为,不能因为你制作了3D,就随随便便把大家共同拥有的传统太极文化结晶统统归属于你“汤鸿鑫著”。
言尽于此,何去何从,请斟酌后行之。
林先生:
这段时间,我考虑很多事情,包括咱们的婚姻有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我现在还能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但是我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会作出任何不理智的举动,所以我写这封信给你,直抒胸臆。 1、从情理上讲:
我一直觉得你是一个心怀大志的人,你为了自己的事业努力,在外边受了什么委屈和不平永远不在家里表现出来,我也由此认为你是一个心胸开阔,前途无量的人。同时,你是个很有上进心的人,所以你才会很忙。我觉得无论是谁,事业始终该放在第一位,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社交圈子,这点我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现在我渐渐发现,你已经变得神秘。这段时间以来,我为了全身心照顾这个家庭,特别是刚出生的小儿子,将生意上的事情放手由你来操持。但是从我发现的种种迹象表明,您刻意隐瞒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收支情况。每当我向你问起时,你或者找个理由随便应付,或者和我吵架、打砸家具发泄不满,甚至干脆离家出走。在你眼中,似乎我不是这个大家庭一员一样,我经常被边缘化,被放在次要位置。你的这种行为不是一个负责任男子汉应该有的胸怀,而且你随意处置我们共同财产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属于我的那一部分财产,这也是我辛辛苦苦赚的血汗钱,你在处置的时候有没有考虑我的感受,有没有考虑我为了赚这些钱付出多少身心的代价。换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没有经过你的手,随意处置你的财产,你的感受如何?不管是家人还是外人。
其实我一直努力的找出各种温和的方式来和你沟通,包括现在这种方式,我希望咱们能平心静气地聊一聊,包括日常生活的大小事,这对于维持和增进夫妻双方感情及家庭和睦都有帮助。我不希望咱们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这样咱们就会彼此猜忌,日渐疏远,关系冷淡。 2、从法律上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在没有重大理由时也无权于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显然你对于咱们共同财产的随意处置行为未经过我的同意,应经侵犯属于我的那部分财产权益,从法律角度也是错误的行为,我有权要求你说明咱们财产具体被使用到哪些方面,甚至提起诉讼维护我的财产权利。 如果你执意我行我素,不听规劝,为了维护我自身的权益,为了维护家庭和睦和孩子身心健康,我只能采取离婚这种最后的手段,当然这是逼不得已作出的选择。当然,离婚时,我会积极主张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南洋国际两套商品房、大埔村的四店面十层楼建筑、莆田游洋镇的三层半店面、你老家坑腰三层楼属于我们共同的那部分、你新买的保时捷豪车以及咱们的积蓄等等,我都有权主张。
我想,咱们自1994年认识以来,从艰辛的打工岁月到现在步入小康生活,一路相互尊重、相濡以沫,加上现在还有两个家庭小成员,可以说生活已是圆满。如果在生活美满的此刻,出现令双方都不愉快的事情,势必对这个家庭造成影响,这点你可曾考虑过。你的自私你应该反省一下,如果你继续我行我素,导致后果你应该清楚。夫妻之间应该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商量,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这点你应该很清楚。
我只希望一点:今后凡是涉及咱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事情,无论对方是谁,无论金钱额度的大小,我都有权干涉,毕竟这些钱是咱们的辛苦钱,也是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经济来源。如果你没有与我商量就随意处分咱们的财产,还刻意隐瞒我一些事情,那么势必影响夫妻之间起码的信任关系,对家庭和睦和孩子身心健康都不利。这样,这个家庭也就没有存续的必要。
望一切三思而后行!
第二篇:致何洁凌女士的一封规劝信
何洁凌女士:
我是一名外省藉打工仔,退伍军人,素来支持弱者,但反对无理取闹之人。你的报料、你的遗书、你在电视上的表演,我都认真看过了。结合你的言语,我又反复考证了哈街,结论如下:你是一个唯恐天下不乱之人。自己投资做生意失败就给别人泼污水,把自己的不懂经营之道导致生意的惨败归罪到别人头上,你实在是不应该。
首先,我们来说说你所说的哈街违建。哈街有没有违建?你误导电视台得出的结论是:哈街整体违建。是这样吗?不是。后来,又说哈街部份违建,各幢综合楼之间非法占用公共资源用钢架构和玻璃建起了四层商业楼,是四层吗?不是,只有三层,地面悬空部分是标准的消防通道,何有四层?何有违建?是的,哈街的原规划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有所发改动(独立的几幢综合楼咋看也不像是一条街),这是投资方和南郊村委协商并报有关部门同意才改动的,是广州亚运整体美观要求的整改内容,并且,相关手续已经上报并正在接受审批之中。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先生也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时不待我,哈街的建设就是在总体不违建的前提下边批边建的,至于什么时候批下来,我想所有的人都在耐心等待之中。何况何女士,我想问问你:你愿意投资近两亿元去违建吗?你愿意用几个亿去违法犯罪讨不自在吗?我想你不会,除非你富得精神失常神经错乱。综上不难看出,哈街,怎么是违建?难道哈街强占了谁家的房谁家的地还是没给谁谁谁还包括你何洁凌补偿?何女士,深层次地讲,哈街就算有那么一小点属于未批先建的矛盾瑕疵,也不管你什么事呀!你在哈街投资租的门面在C7幢一层,跟你举报的违建有什么关系呢?你以为你是什么?你是圣斗士?你是维权专业人士?你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在抗争?回答是否定的,从你的报料和你的什么遗书中就足以认定你完全就是因为自己不讲生意人的诚信、不懂经营之道、不守商业游戏规则导致投资惨败而转移视线嫁祸于人。
其次,再说说你自己的经营。你说你先是在哈街租了几个铺面搞体育彩票,每天有不同的黑社会小混混来收保护费,没办法整不下去了;后来又被人逼着搞了个“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是怎么逼得呢?一是尚艺的什么人强迫,二是中影集团的诱惑。天啦,这是什么理由呀?你这理由完全是在坑爹嘛!你搞体育彩票有黑社会小混混捣乱你报警呀。据查,派出所从来都没有你的相关内容的报警资料,你怎么可以说南郊这地方就有了黑社会并且是有强大的黑恶势力呢?你不能梦到什么就说什么吧?要是这样,那有人说你何洁凌是个失足妇女那你就是个卖淫的?!你搞“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与中影集团有什么关系?哈街好几家美容美发馆,中影火山湖电影城不开业人家不全都做得风生水起生意好得不得了吗?何况据调查,你“何洁凌美容美发生活馆”开业以来生意一直不错,会员办理近千会费收入达六位数,一直在赚钱盈利之中,至于你何洁凌不交租金、不交管理费、不发员工工资、不给供货商货款把钱是拿去赌了吸了还是怎么样了就不得而知了,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过失强加给子虚乌有的黑社会呢?你怎么可以把自己的不道德不诚信怪罪于中影集团怪罪于哈街物业管理呢?简直是贼喊捉贼的疯子嘛!
第三,我们说说哈街的经营管理。在电视上,你何女士误导电视台得出的结论是:哈街这条违建街打着中影集团的幌子欺骗众多小业主也包括你何女士在内一起上当受骗进驻了哈街,结果是血本无归。事实是这样吗?哈街物业有逼你入驻吗?你同哈街物业的合同条款中有涉及到中影集团吗?简直是莫名其妙。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市场有风险,全凭自己看。投资是自己的事,你借钱投资失败是你自己的事,难道还要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为你承担责任?事实上,你何女士连续数月不交房租和管理费,欠款已多达近三十万,哈街物业并没有找你麻烦,相反该物业管理公司中、高层以及开发商也在积极应对为你想办法,结果呢,是你自己明明赚钱还要想不交租金和管理费以及不给员工发工资等恶劣行径招来了众怒,引发对薄公堂,法院查封了你的门店。天理良心,你何洁凌对得起谁?你连你自己都对不起!
总之,何女士,药不能乱吃,话也不能乱说,这是一个现代化的法制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诽谤罪,小心你真的会因此而负刑事责任,那也就真的会累及你的家人了。
请三思!
劝你的人
第三篇:一封规劝信逃亡两年的他归案
前几天,在嘉兴火车站内,当涉嫌盗窃的网上逃犯陈某被南湖区公安分局新丰派出所的民警押下车时,他站在站台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两年了,狼狈的逃亡生活终于可以结束了。
据了解,陈某这一次之所以能归案,与春节期间警方发出的一封规劝信是分不开的。
2009年3月的一个凌晨,新丰派出所民警在镇上巡逻时发现3名男子形迹可疑,于是就对他们进行盘查。这3名男子是小偷,当时他们刚刚对当地一家公司下了手。结果,黄某等二人被民警当场抓获,而陈某侥幸逃脱。从此,陈某踏上了一条漫长的逃亡之路。
在潜逃的日子里,陈某惶惶不可终日,总担心警察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给他戴上锃亮的手铐。因此,他不敢在正规的工厂打工,更多的时候是靠捡破烂为生,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居无定所。两年的逃亡生活使得本来健壮的他变得瘦弱而且苍老。但是他总幻想着时间长了,警方就会忘记他。
两年虽然过去,当年案件中被抓的同伙早已经服刑完毕,返回老家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对于仍旧在逃的陈某,嘉兴的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工作。
今年春节前夕,新丰派出所民警给陈某的家属寄去一封信。在信中,民警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政策,分析了逃亡的后果。此外,民警还介绍了陈某同伙的审判以及出狱情况,希望陈某的家属能联系上在逃的陈某,做好规劝工作。
两年的逃亡生活让陈某身心疲惫,当他得知警方依然在“惦记”自己时,侥幸心理一下子被击垮,所有的幻想在瞬间破灭。终于,陈某开始动摇,在家人的劝说和支持下,陈某终于拨通了新丰派出所的报警电话,主动表示要投案自首。
在将陈某押回嘉兴的40多个小时路程中,民警十分照顾这个迷途知返的逃犯。押解民警吃的是方便面,但他们会买来热腾腾的饭菜给陈某吃。在狭小的车厢里,陈某一躺下就睡了10多个小时。陈某坦言:“两年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踏实的觉,这一觉我睡得很香很安稳。”
据了解,每年春节前夕,新丰派出所都会向上网逃犯的家属寄去一封规劝信。几年来,已经有多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亲属的规劝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第四篇:一封规劝信逼出9年“老赖”
春节临近,法律执行工作又到了最关键的阶段。赢了官司的当事人期盼能早点拿到执行款,好过个没有烦恼的春节;输了官司的老赖们躲了一年,这会儿也该回家过年了。正是执行的大好时机,且看南京溧水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如何抓住老赖的特点,探索执行新方法,破难案、清积案。
这个老赖好面子
“失踪”两年,公告一贴现身了
本月14日,被执行人杨某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高淳法院主动交清了3万元执行款。在这之前,他已经“下落不明”长达两年,法院试了无数方法都没能找到他。今年年初,承办法官了解到他这人特爱面子,于是决定张贴公告,将他的情况“广而告之”,“逼”他现身。这方法果然奏效,公告没贴几天,他就现身了。
几年前,杨某在南京某公司打工时,结识了一个姓孔的女孩。两人年龄相仿,性格脾气也合得来,很快产生感情,成为情侣。交往久了,双方难免有一些经济往来。杨某常向对方借钱,每次借都出具借条,并注明数额。后来,杨某调到外地工作,双方联系次数少了,感情也逐渐淡了。分手后,孔某多次要求杨某尽快还钱,但他都不回应,无奈之下,孔某只得诉至高淳法院。审理期间杨某及其家人仍然不予理睬,高淳法院经审理后缺席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杨某还是常年不回家,孔某虽然赢了官司,但还是拿不到3万元欠款。
前一段时期,该案件承办法官无意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特别好面子。承办法官灵机一动,决定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公告执行的办法,将该案件的相关内容及杨某的一些情况以书面公告的办法,张贴在他家附近。一方面“逼”他现身,另一方面向社会悬赏,发动群众举报,迫使他无处藏身。
公告贴出的当天,就有群众向法院提供线索,当天杨某家属也一改以往不管不问的心态,主动打电话到法院打听案件详细情况。慑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三天后,杨某终于主动到庭将欠款全部付清。
这个老赖念旧情
一封规劝信,执结九年老案
本月15日,当高淳法院执行法官将2万元执行款交到当事人魏某手中时,他激动不已,连声表示感谢。法院一封规劝信,平息了一起长达九年的纠纷案件,也根治了他九年来的心病。
9年前的一天夜晚,王某开车从南京回高淳,同村方某(魏某之妻)及另外几个村民央求他捎带他们回家,王某热情地答应了。谁也没有想到,他好心却做了错事——由于天黑,再加上他疏于观察,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另一辆车,造成方某跟另外一位村民当场死亡,其余二人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王某被警方拘留,随后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期间,死者方某的丈夫魏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5000元。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赔偿魏某45000元损失。
自己一片好心,却落得这番下场,王某委屈极了,对于魏某起诉一事,他一直耿耿于怀,并拒绝赔偿魏某损失。而魏某家的境况也让人揪心,原本他在外面打工,妻子在家照料老人小孩,现在妻子去世了,他放不下家中的老小,不能外出打工,收入骤减,生活十分艰难。肇事者王某出狱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什么积蓄。更关键的是,他思想上还是想不通,认为自己做好事,反而落了罪,太不公平!两家僵持多年,矛盾越来越尖锐。
法院每年都要用传票传唤很多次,王某始终避而不见,家中常年“铁将军”把门,空无一人。在漫长的执行期间,法院多次上门做工作,王某仅仅归还几千元,其余一直没有给付。
2008年下半年,魏某到高淳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承办人员重新研究分析此案件,经过走访,了解到王某与魏某原本是对好邻居,两家关系十分亲密,在过去的困难岁月中经常互相扶持,还了解到王某是个特别注重感情的人。根据以往的经验,承办人员认为要攻克此案,还得从“攻心”着手。于是,承办人员认真书写了一封真诚的书信,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评判,鼓励王某念及旧情,主动到法院来解决此事,争取与死者家属协商和解。
没几天,王某主动来到高淳法院要求解决此事。他坦率地说,接到信后,每晚都睡不好,反复思考此事,觉得法官句句都说得在理,自己一时疏忽致两人丧命,还不认错,实在是愧对死者,愧对法律。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又找来魏某。在他的引导下,王某与魏某回忆起了两家从前的友好关系,现场氛围顿时和缓多了。此时,法官又提议双方捐弃前嫌,珍惜以往情义,从现实出发协商出可行的方案。也许是被感情打动,抑或是被法理说服,当天的谈判十分顺利,魏某主动提出,王某经济条件也不好,只要求他支付一半赔偿款,而王某则表示一定想办法尽快付款。前几天,王某果真将2万元赔偿款送到法院,这对邻居九年来的纠纷终于平息了。
第五篇:十年呕心沥血,换来规劝信一封
吾辈在研究了这个博客以后,特地联合写下一篇“规劝信”并公布,希望有知情人转达于汤鸿鑫本人,并以师公辈身份规劝汤鸿鑫好自为之,内容如下:
一、投入巨大,收效甚微。
据了解,3D制作一套教材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的成本,期望收益却极其有限,就算结果如你所愿,将太极拳内功心法全部用3D制作成教材,起码要花几十年时间和几百万元的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你终生主要精力陷于此项事业,得不偿失;太极拳讲究清净无为,你殚精竭虑,虽出于一片好心,但会影响到你个人的武学修为;而且天下能够有多少人理解并支持你,也是个未知数;取舍之间,望你三思而行。
二、师承之说,辈分与名望。
你师承苏瑞波一支,是杨澄甫先生的小支脉,澄甫先生十大子弟中没有苏瑞波的排名,苏瑞波凭借其父苏景由先生浙江国术馆常务馆长的身份以及与杨澄甫先生之交情甚密,才能够投身杨澄甫先生之门下;而你仅是苏瑞波之后三辈的徒孙,无论是师承、辈分还是名望,都毫无优势。
三、强而行事,有违师训。
太极拳一向崇尚言传身教,尊师重道,不能在你这里破坏了规矩;你的太师公、师公、师傅辈人才济济、遍布天下,他们都没有起头做这件事情,证明肯定是有原因的,而你却自恃聪明才智,逆前辈之训导而行事,有违师门传承之法。
四、文化结晶,非你专属。
因为有历代师长毕生之总结、沉淀、传承,才有你今天的修为,不能因为你制作了3D,就随随便便把大家共同拥有的传统太极文化结晶统统归属于你“汤鸿鑫著”。
言尽于此,何去何从,请斟酌后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