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十佳法律工作者先进事迹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我是xx区城管执法局直属六中队队员xx,今天要向大家讲述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美丽城管”的xx同志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老杨是在XX年,xx区城管刚成立不久,老杨从原市容环卫监察中队合并过来,而我是从珞南街市容环卫监察分队过来的,互相并不认识。执法大队组织了一次对张家湾街十字路口的综合执法,张家湾十字路口出店及占道经营的摊点较多,记得我对着一个流动摊贩,磨破了嘴皮,他却动也不动,置之不理。我气得不行,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刚想伸出手暂扣经营用的桌子,一位男同志阻止了我:“别急,好好说嘛。”然后这位男同志转过头去,和经营户不知说了什么,他就把摊点搬走了。我认真的看了看帮我解围的同志,中等个,制服穿得整整齐齐,黝黑脸庞,朴实的笑容。
回到执法车上以后,我向同事打听开了:“那个黑黑的,年纪较大的同事是谁啊?”同事们说:“你不认识他吗?他呀,和局长的工资一样高,是部队回来的团级干部呢,叫xx。”
这就是我和老杨第一次见面的情形。
因为是同事,经常可以听到关于老杨的消息,比方一队的同事说:“老杨在武大350米守点,不管晚上有没有摊子出来,总是准点下班,非常认真啊!”有时是上党课,开大会,传达关于对老杨同志的通报表扬,因为老杨不收经营户塞的钱,经营户感到执法大队的队伍形象很好,专门送了锦旗。再后来,老杨调到别的队,又听到同事说:“老杨这个人脾气真好,从没看到他对哪个同事、经营户发过脾气。”还有人说:“老杨真老实,工作太忙,他休探亲假也不休完,回河南去看父母住两天就来上班。”当然,还听到一些关于老杨的家庭的琐事,比方说老杨的爱人没工作,孩子念书物业爱岗敬业演讲稿,没房子住,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等等。
最近一次听到老杨的消息,是因为老杨爆红网络。9月27日,老杨执法的情况被网友“时光机”拍摄并上传至网络后,在局里已多次受到过嘉奖的老杨,这次可真是“墙内墙外一样香”,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美丽城管”,他所骑的自行车也因此被称为“史上最牛执法车”。
国庆节后,我接受了一个光荣的任务,就是撰写一份宣传老杨事迹的演讲报告材料,这可难住了我,虽然是同事,可老杨对于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曾听过同事们对他的评论,最近又通过网友的评论进一步了解他。陌生是因为我仅仅是道听途说,听说的也都是一些平常的小事,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波澜起伏的伟业,这份材料该怎么写呢?
冥思苦想之后,我决定和老杨一起去执法,我要在实地去体验那种心情,去观察他和经营户之间的交流、沟通,再决定怎么写这份材料。
抽出时间,起个大早,7点准时和老杨一起踏上鲁磨路,鲁磨路全长约米,人流量大,商业门点多,流动摊点多。7点钟,路上已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摊点不少,看到老杨,路边的经营户纷纷打招呼:“老杨,上班了,我马上就收进去啊。”老杨也一一点头微笑着答话:“走进去,别慌,当心碰着人。”一路走来,没有多费什么唇舌,出店、占道经营的经营户已自觉纠正了违规。
一八一厂路口超市边的水果摊,摆出来不少,女摊主一个人在往里搬,老杨一边说:“怎么,今天又是一个人看摊啊?”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毫不犹豫的抱起一篓最重的苹果放进去,五分钟,水果全搬进去了,老杨头上也冒出了亮晶晶的汗珠。
整条鲁磨路走完,我一看表,八点半。老杨说:“接下来该清理别的了。”自行车上的小铲这时开始发挥作用,行道树上,车站站牌有牛皮癣的,二话不说,拿出小铲就铲。路上的塑料袋、垃圾,很多行人走过去,看也不看一眼,老杨慢慢捡起来,扔到垃圾箱;有的行人拿着果皮纸屑,老杨还要笑咪咪上前提醒一声:“你好,请把垃圾扔垃圾篓里。”
华工南三门有家湖南米粉店,刚换的老板,两个炉子放在外面出店经营,老杨几次上门,都没找到老板。老杨说:“今天我先办别的事,办完事后,我就在他们家门口等,一定要等到他,面对面宣传一下。”
和老杨走在路上,后面有个中年男士一直跟着我们,我觉得很奇怪,主动上前询问。原来是新疆的一位男士,送女儿来汉上学,也住在鲁磨路附近,看到报纸上的事迹后,不太相信,就到实地考察一番,今早一上路,就碰到老杨,他就一直跟在后面,看了半天,他竖起大拇指,对我说:“是真的,完全不是吹牛,真的是最好的城管。”
因时间关系,我呆到十点钟就走了。回头时,正好看到老杨和一名经营户对话,是满脸笑容、很放松,象和老朋友之间聊天的那样的对话,他们站在整洁的街道上,身边人来人往,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是那么的安谧,那么的和谐,我突然觉得十分的感动……
我略略有些明白,应该如何去写老杨了,应该是忠、诚、廉三个字和坚持这个词。
一字谓之忠。忠于党、忠于事业、忠于岗位、忠于制度。从部队回来,高职低配,没有怨言,是忠于党;勤勤恳恳做事,把平凡的工作当成事业来做,是忠于事业;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是忠于岗位;再苦再累,不投机取巧,无论风雨雪,坚守岗位,是忠于制度。有了以上的忠,才能十年如一日,从小事做起,不厌倦、不放弃、始终如一,无怨无悔,让平凡的工作焕发出不同寻常的光彩。
一字谓之诚。诚是指的对管理对象、对同事以心相待,以诚服人。亲民爱民,常怀仁爱之心,解决困难,说服教育,以心换心,以情换情;对同事如春风化雨,尽心帮助。这个诚字换来的是管理对象的尊重与信任,同事的敬佩与爱戴,一字值千金。
一字谓之廉。廉是清正廉洁的廉,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不沽名钓誉,虽然家中并不富有,但能将别人送的钱都退回去;注重形象,过早都不在管辖范围内过,怕别人不要钱,一是怕引起误会,二是怕占了别人的便宜不好意思。清正廉洁,公正无私,在群众心目中树起了正气,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更得到了群众衷心的敬重。
忠、诚、廉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很难做到爱岗敬业演讲稿经典范文。俗话说:“一个人一辈子干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干好事。”老杨在部队严格要求自己,回地方也严格要求自己,十年如一日,难得的是“坚持”两个字,可贵的也是“坚持”两个字。
当这份材料写完时,我十分兴奋。我想,我要通过演讲,告诉大家:老杨的事情不平凡,不普通,每件小事都凝聚着他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热爱,对群众的尊重,他是建设和谐城管、和谐社会的先锋,是城管队伍的排头兵。
我更要大声告诉老杨:老杨,你是当之无愧的史上最美城管,你的二八自行车是当之无愧的史上最牛执法车。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第二篇:十佳法律援助先进事迹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我叫,系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我自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调入县法律援助中心。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回想这些案件的援助历程,给我心灵以震撼,让我终生难忘,并一直在鼓励着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援助责任感
法律援助工作是新形式下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经济条件和所处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他们普遍存在着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由于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往往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自从事执业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以更大的工作热情和耐心去引导和帮助他们,全心全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我清醒的认识到这不仅是我作为一名援助律师的工作,更是律师这一职业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为此,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始终把“为社会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法律蓝天”作为落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的具体行动。
二、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法律援助有效途径
在为受援人办理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始终情系弱者,不断探索更好地帮助他们的有效途径,不断规范自己的法律援助行为。我一直坚持深入调查受援人的真情、实情、体察受援人的心情,与他们交流、交心、交友,使他们真正能感受到自己得到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律保护。对来申请法律援助者,热情接待,有询必答、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对涉及代书或代理的案件,从快办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弱病残求助者,随时联系并上门服务。7月,我还在山东文心正律师事务所网执业时,县刘官庄镇某村委来找我反映:该村有一近八十岁老妪在去找儿子索要赡养费时被儿子推倒,造成骨折,卧床不起,急需治疗及生活赡养,但她儿子拒绝抚养,村委调解未果,故前来委托律师处理起诉.接案后我立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会同县法院民庭的同志到该老妪家中取证,现场开庭,当场判决,让老妪的不孝子受到了教育,此案经电视台报道,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几年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获得当事人的信赖,架起一座连接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
三、认真实践,做“弱势群体”的忠诚卫士
无论是作为一名社会律师还是一名专职援助律师,我都会认真对待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认真调查取证,精心地代理、辩护,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
首先,严把审核关。无论是民事代理,还是刑事辩护,我都充分分析案情,集思广议,反复论证代理论点、辩护意见,准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9日下午近下班时,一位40余岁的妇女提着一个大袋子来到律师事务所指名找我,我遂立即接待该妇女,来者哭诉:自己姓姚,原系县农业局下属企业职工。一九九一年跟某中学教师登记结婚,后生一女孩。因非农户口不能批二胎,故丈夫在九八年将其户口从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后丈夫调到深圳某中学工作,即嫌弃姚某并用谎言骗取姚某中止妊娠,随后即提出离婚,她不同意,丈夫即对其毒打,自己在反抗中将丈夫致成轻伤,此案一审法院判决姚某与丈夫离婚,姚某未得分文经济帮助及财产,姚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姚某丈夫离婚诉讼请求。现其丈夫又提起离婚诉讼,明日8点开庭,姚某经市妇联介绍,前来请求法律援助。律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我不敢有半点懈怠,我立即审核姚某所提供的材料。从姚某语无伦次的陈述及其纷杂零乱的证据中得知姚某丈夫调至深圳,是姚某倾尽其婚前及婚后所有积蓄,并把住房卖了为丈夫办理的有关手续。丈夫调至深圳后,姚随其生活一段,怀孕后从深圳回老家。后其丈夫在回探家时谎称其怀孕的是女孩而骗取姚某引产。因该案是第二次离婚诉讼,从现有证据看,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离婚,但是我认为:姚某尽管有致其丈夫轻伤的行为,但该行为是在遭受毒打时防卫过当,姚某对家庭付出青春年华及全部精力和积蓄,由非转农、丧失工作和养老保险待遇、现无业无房居住,在本案中其丈夫应系过错方.姚某丈夫现在深圳工作,年收入近四万元,有经济能力,应依法给予姚某一次性经济帮助及过错赔偿,而且在分割财产时还应照顾女方姚某,于是我马上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又加班加点为其准备第二天的诉讼材料,当我将代理意见和证据整理好后已是凌晨2点钟,次日我为姚某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代理此案,经过激烈的庭审调查和辩论,最终姚某获得2万元经济帮助和精神赔偿,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每年1万元的生活帮助费用,解决了其生活问题。依法维护了姚某这名妇女弱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严把证据关。法律援助案件因不收费故很多律师在接受指派后因经费的限制,不能详尽的收集证据材料,但我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根据案情需要广泛收集证据,确保证据确凿充分。1999年7月17日,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为犯故意伤害罪的妇女李某担任辩护人,此时离开庭时间只有18个小时,我立即会见被告人,在会见中,被告人不能说出伤害丈夫的原因,只是流泪,在擦泪中我看到她胳臂上有烟头烫伤痕迹,我就问她怎么形成的,她哭着掀起衣服露出身上其他部位,只见她身上抓伤、秤钩伤、烟头伤触目惊心,她说这都是她丈夫给造成的,平时家中生活全是她一人操劳,丈夫只知道下棋玩耍,稍不满意就随意打骂,她长时间处在丈夫的虐待和毒打中,身上伤痕累累。这次将丈夫烫伤的原因,是因她到娘家未要来吃的,丈夫就恶毒的骂了她两天一夜不让她吃饭睡觉,并把刷碗水倒在她的身上,她一直隐忍不言,因为她知道如果稍一还口。就会招来更大的毒打和责骂。当骂累了的丈夫终于睡后,她含泪整理家中东西,发现家中花生油中有小虫,就将油放到煤球炉上烘烤,又听到丈夫在睡梦中仍然骂她,这才压不住心中的怒火,顺手将锅中的油浇到丈夫的嘴上,丈夫一声喊叫让她惊醒,她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急忙叫人将丈夫送到医院,自己穿着拖鞋跑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听完李某的陈述,我冒着酷暑高温,立即到法院仔细阅卷,从案卷中了解案发原因,当晚又到李某所在的村里找群众了解情况,一夜未眠.经过艰苦努力的广泛走访调查,终于掌握了被告人李某长期受丈夫殴打虐待厚达102页的事实材料,证实被告人犯罪是在被丈夫污辱折磨后,出于义愤才将烧热的花生油浇在熟睡的丈夫脸上,造成丈夫毁容,重度残疾,构成重伤的犯罪事实。根据调查材料我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力陈被告人犯罪系由其丈夫过错引起的,是义愤型犯罪并具有自首及悔罪表现明显、认罪态度好等从轻情节,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据材料让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使被告人李某受到法定刑内最轻处罚,从而有力地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第三,把妇女儿童维权涉诉案件的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一名女律师,在长期与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接触中,我意识到: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力量等方面的不足,迫切需要社会的关心与帮助,越发渴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下面的事例就说明了这一点。二ooo年冬城阳镇52岁的妇女王某被共同生活了近30年的丈夫暴力威逼,赶出了家门后提起诉讼。无奈之下,王某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承办此案。面对欲哭无泪、痛苦欲绝的王某,我当时心里很着急,是律师的责任感,是做人的良心在驱使着我2016爱岗敬业演讲稿4篇汇总,于是我用自己的积蓄为王某及女儿解决了当时的生活问题。之后我又冒着严寒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番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获取了王某的丈夫是因有第三者介入而抛弃自己的妻子儿女的这一有力证据,我带头并动员律师所的同志为王某捐款捐物,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最后,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获取了5万元赔偿金及所有的家庭财产。案件结果出来后,回想办案过程,虽然我为王某无私提供了上千元的物质资助,花了自己不少的钱。但是看到王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看到王某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我,激动地对我说:“陈律师,虽然我比你大多了,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大姐,要不是你,俺娘几个今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啊!谢谢你!”心里确实有一种自豪感、荣誉感,有一种对自己责任完成的踏实感。
几年来,我对遭受侵害的妇女,除了解答、咨询、代写诉状等一律给予法律援助外,我还多次拿出钱帮助困难妇女解决诉讼费及路费、生活费。针对不同知识阶层的女性,我都努力了解其心理,从而能够通过不同的方式劝慰她们,并用法律知识帮助她们。为此,许多不同年龄阶段的妇女都乐意找我诉诉衷肠,说说心里的苦闷。久而久之,我逐渐成了她们的“知心大姐”,这是她们对我的亲切称呼,也是对我工作的鼓励和鞭策。
通过法律援助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不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且更需弱者自强、自爱、自醒,特别是提高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作为律师,只有用法律武器,才能使弱者免受侵害。为此,我不但通过加强学习,夯实自己的专业基础知识,还有系统地深入学习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在办案过程中,不仅着手办案,还通过办案向他们通俗易懂地传授法律知识,使她们不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学习了法律知识,增强自身依法维权的意识,真正做到自尊自强。
我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共承办民事、刑事等各类法律援助案近100件,代写法律援助文书400余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3600余人次。每年都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在办案过程中,我始终本着“以法育人,以法醒人,增强互动,搭建起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宣传‘平台’”的信念,依法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的肯定与赞扬,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县级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巾帼十杰”等荣誉称号。
法律援助显真情。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一些荣誉与称赞,但离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今后,我将更加努力工作,与时俱进,做好、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的人沐浴到法律援助的阳光,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