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检查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或处理工作的总称。下面有两篇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分局坚持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方针,把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突破口,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在执法检查上下功夫,把税收执法检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使分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高度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几年来通过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使我们认识到:第一,在执法责任制中,落实岗位职责是基础,过错追究是保障,岗位职责标准化落实需要依靠执法监督来检验,过错责任追究需要依靠执法监督为前提,而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总之,自己查出的要比上级查出的好;税务部门内部查出的要比外部执法监督部门查出的好;自己查出来,立即加以改正,要比将来问题变成风险暴露出来要好。
二、制定检查标准提升检查水平促进执法监督
(一)、构想检查标准促使执法检查标准化
如何将执法检查这项工作开展地深入细致,全面、真实地反映分局的执法状况,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的问题。
综观历年来税务执法检查,无论是外部执法检查,还是内部执法检查,在形式上都是采取临时抽调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检查内容,均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做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往往是先检查出问题,再去寻找政策依据,直接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在检查的深度上依赖于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同一执法事项,不同检查人员检查的深度不一。
在对过去执法检查工作的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分局总结以往经验,决定在分局制定的《执法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探索与追求,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以规范执法检查的行为,统一执法检查标准,改进执法检查的方法。同时,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也是对《执法作业标准》的完善和补充,并能够起到对《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作用。
(二)、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思路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以完善执法责任制某石油医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为目标,以兼顾法治与效率为原则,以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特色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市局政策法规处的关心和指导。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制定上,我们选择重点内容作为试点,对常见的36个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标准,分别从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技巧等方面予以明确,统一对执法事项检查制定标准。
(三)《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基本框架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分为二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准则;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将执法事项按大类进行归类分为四大类,共计36个执法检查事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类、税收征收管理类、税务稽查类、税收会计核算类。
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的内容包括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要点、检查方法四个方面。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侧重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程序的制定,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以收集整理的大量政策依据作为首要内容,明确检查对象,列举检查要点,重点突出检查方法。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考虑对各执法检查事项从纵向往深处检查,将各检查事项以逆向的思维寻找检查方法。对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的具体模块和检查路径;对不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应涉及的资料、台账和具体的考核依据。
例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以往检查侧重正式认定中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否达到标准,检查方法以查看审批资料为主,是顺向思维的检查,不能查深查透。我们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标准时,结合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程序(即各办税服务厅先受理、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再核查),将检查要点分为审批的检查要点、核查的检查要点。对审批的检查侧重于审批内容的检查,重点检查:(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未按一般纳税人征税的情况;(2)年审及正式认定中未达标企业的审批手续;(3)临时认定到期有无办理转正手续。对核查的检查侧重于核查程序、核查时限、核查内容的检查。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省局征管软件中的相关数据(销售额)及“登记管理”模块中的“税务登记资料查询”、“一般纳税人认定查询”、“税种认定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明确了具体的检查路径。
(四)、执法检查标准的验证、完善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初步完稿后市卫生局年终考核汇报材料优秀范文,分局领导决定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与内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达到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指导执法检查,通过内部执法检查验证《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双重目的。
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检查、验证的目的,这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是在组织上做到了两个保证,即人员保证和时间保证。在每个检查组的人员配备上,充分考虑让编写人员参与并交叉检查,保
证每项检查内容的验证不受局限;在检查时间上,坚持检查时间服从于检查质量,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各项检查内容。二是在检查内容上,我们从《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列举的事项中选择本单位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确定检查内容,避免因求多、求全,造成检查的不深不透,影响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三是在检查前要求检查人员对《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内容进行充分地学习、消化,并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检查时首先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检查的方法,如发现不可操作应做好记录,并负责修改。四是在检查中统一使用执法检查专用的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检查出的每项问题,并逐一与被查单位进行核对,由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五是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报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实向分局反映查出的问题,被查单位及时纠正上报整改结果。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方面,检查出税政管理类涉及减免税审批资料不全5项,政策执行错误1项,征收管理类涉及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2项,税户管理问题6项,税收票证管理类问题1项,征管软件信息误差2项,岗位设置问题1项;另一方面对21个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了验证,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运用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实践证明,我们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切实有效可行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有效运用发挥显著作用
税收执法检查的规范,对促进我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公平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程序,检查手段公开透明,保证检查结果具有充分的依据,有利于检查结果与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考核等有机结合,使执法检查能够切实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分局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落实整改到位,并纳入二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切实做好执法过错追究。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各类报告
(二)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2016年基层学校党建工作汇报材料,使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加强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税务人员执法“前期、中期、后期”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执法的随意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能够准确反映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征管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有效地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防范了执法风险。
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市地处*门户,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市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党员69人、大专以上学历83人,下辖7个科室、4个税务分局、1个税务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市23个乡镇、5383户纳税户的地方各税征管工作。今年税收计划任务8614万元,元至7月共组织入库地方各税5506万元,占年计划的64%,较上年同期增收1200万元,增长28%。近年来,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地税局严格按照“内外兼治、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治税方针,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打造执法工作新亮点,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措施与成效
(一)依托信息技术,在科技控管上求“实”
我局积极实施“科技兴税”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税收执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严抓数据管理。建立基础数据采集党建工作汇报材料【3篇】、审核、录入分级负责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检查、监督与维护。近年来,我局先后5次对基础数据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质量整治,清理和注销空壳户229户,虚拟户5户,核销虚假欠税1328笔282万元,确保了征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狠抓软件应用。在进一步用好湖南综合软件的基础上,扎实抓好车辆税收“一条龙”、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等单项软件的推广应用。今年年初,我局还争取政府出资53万元,牵头开发了*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软件,按照“先税后证”的管理要求,在地税与财政、房产、国土、政务中心之间搭建起了一个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到目前为止,该软件共收录国土信息61条,房产交易信息214条,入库房地产税收835万元,同比增加320万元,有效防范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
三是重抓执法分析。综合利用征管信息,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执法互动体系,构建税收执法预警机制,做到眼睛向内,规范执法。深入开展行业税收解剖分析,认真查找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今年年初,我局在综合分析、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对矿石行业实行专业化征管,并通过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了新的矿石行业征管品牌。至7月底,我局组织入库矿石行业税收486万元,较同期增收257万元,增长112%。组织开展稽查案例分析活动,充分发挥稽查对税收征管行为的指导、监督作用,20*年以来,共制作《税务稽查建议》20份,收到《稽查建议回复》20份,实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有效遏制了征管过程中的随意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
(二)规范制约机制,在执法权限上求“明”
为克服征、管、查“三分离”后部门工作衔接缺位安全生产汇报材料、权力失去监控的弊端,我局着力规范部门之间的横向互动流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打造了一个交互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征管信息集中的优势,建立了“月初数据采集、月中信息传递、月未征管分析、次月督查督办”的大厅征管情况月报制度。通过对征管信息的采集、比对、分析、传递台帐,客观、具体地反映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组织专项督查督办。到7月底,我局下发《月度征管情况分析》16期,组织专项督查7次,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执法效能。
二是规范了二项业务流程。即规范以大厅为核心的业务转办流程,建立了税务登记、申报受理等涉税信息传递台帐8本,实现了30000份无差错传递,提升了税收执法质量。规范以权属联审为录入前置的税种登记流程,加强了对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权属及税种登记管理,今年来,通过政策把关、部门协商,我们从国税局争取了17户企业所得税管户,上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30万元;通过税种清理共增加税种登记230户次,新增税源150万以上。
三是推行了三大阳光工程。为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我们始终坚持做到阳光执法。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定税”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人代表等组成“阳光评税”委员会,定期召开评税会议,对全市1026户个体纳税户定税进行公开评审,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提高了税收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次,坚持实施“阳光稽查”制度,严格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每一户案件都能从违法事实、主体资格、执法程序、适用依据等方面进行监督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理得当。20*年度,共审结案件16户(其中举报案件1户、制售假发票违法案件1户、计划专项检查14户),查补税款431.95万元,罚款68.2万元。三是全面落实“阳光减免”制度,做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受理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申请95户、企业困难减免5户、企业备案减免2户,通过实地调查、逐级审批、定期公示,审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87户,减免税款27万元,困难减免1户,减免税款5万元,备案减免2户,减免税款9万无。
(三)加强执法监督,在控管手段上求“新”
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我局把执法监督作为连续、动态的过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监督,形成了规范执法健康运行的“预防系统”,并贯穿日常税收执法全过程。
一是实行“上对下”的纵向监督政府汇报材料。建立了户籍巡查监督制度,以城区、乡镇所在地及主要公路沿线为重点,对税管员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到7月底,我局已对21个乡镇、79条街道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下发《督办通知》6期,清理出漏征漏管户981户。今年4月份,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重点纳税户联系走访”活动,对我市凡泰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龙源供水有限公司等10余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个体大户进行了上门走访活动。收集纳税企业对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纳税服务需求25条,通过党组开会研究,逐一进行了整改、处理。
二是实行“下对上”的逆向监督。去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机关四次、干部职工评议领导二次、领导干部述职一次,认真听取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与需要,并将评议情况反馈到本人。对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问题,凡涉及的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确有问题,限期纠正,从而真正实现监督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实行“背对背”的横向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发放稽查人员廉政督察反馈卡和纳税人监督卡、广泛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使社会监督日常化。去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地税人廉不廉、纳税人说了算”述廉评议活动,直接面向纳税人述廉2次,无一人收到不满意票。同时,组织开展“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发放和少量邮寄发放等方式,向地方党政、社会特邀监督员及部分纳税人发放了“调查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92份,整理归纳需求、建议137条,并限时予以解决、移交或进行了情况说明,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四)健全考核机制,在过错追究上求“严”
首先,完善问责问效机制,真正实现了“让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体系,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将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与湖南地税综合软件有机地衔接起来,做到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绩效有考评、奖罚有依据,实现了用数据检验成效、用数据考核干部。同时,每人每年设立4800元征管质量奖,严格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促进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由“权本位”向“责本位”的转变。
其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做到了“真追究、敢追究”。牢固树立“查纠问题也是保护和爱护干部”的思想,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不管是轻微还是严重,都一视同仁做到有错必纠。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我局对执法过错行为追究8人次,经济惩戒合计2470元。通过“严考核、真追究”,达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
二、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喊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当地市委、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在招商引资中以税收优惠为交易条件的现象明显好转,但以政府纪要等形式出台违反税法规定,缓、免、减征税款的地方政策问题仍未完全杜绝。特别是政府领导担任法人的企业或挂点的工程,税款不能做到依法申报,足额及时入库,总是需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如*大道建设工程指挥部、三湾工业园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税收等。
(三)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后段工作设想
后阶段,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本次税收执法检查的成绩与不足,加强税收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善一项机制
完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对岗位职责向上级领导的汇报材料、工作环节、工作标准和责任考核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人,一线执法人员为责任人的权责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逐步形成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行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二)纵深推进二项活动
结合“服务促和谐,满意在地税”活动的开展,为提高纳税人监督的参与面和有效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听取走访对象对地税执法和办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征管人员税风税纪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服务不优、为税不廉等不正之风。同时,认真开展“勤廉双述、内外双评”活动,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大造宣传攻势,全力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充分运用网上测评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整改,巩固测评活动成果。
(三)努力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涉税事项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巡查监督工作,扩大巡查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巡查的效果。同时,建立交叉执法检查制度,积极组织分局与分局之间就有关重要涉税事项进行交叉检查,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推行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回头看”制度,每周对完成的执法业务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推行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建立每月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分局、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执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组织信息交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三是推行执法人员学习制度。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以考代训相结合、以师带徒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等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加强对《税收征管法》、《所得税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考核,切实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税收执法能力和水平。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分局坚持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方针,把深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突破口,从确定执法标准入手,在执法检查上下功夫,把税收执法检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使分局的执法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高度认识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几年来通过贯彻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汇报材料,使我们认识到:第一,在执法责任制中,落实岗位职责是基础,过错追究是保障,岗位职责标准化落实需要依靠执法监督来检验,过错责任追究需要依靠执法监督为前提,而税收执法检查是强化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它对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第二,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既是对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更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总之,自己查出的要比上级查出的好;税务部门内部查出的要比外部执法监督部门查出的好;自己查出来,立即加以改正,要比将来问题变成风险暴露出来要好。
二、制定检查标准提升检查水平促进执法监督
(一)、构想检查标准促使执法检查标准化
如何将执法检查这项工作开展地深入细致,全面、真实地反映分局的执法状况,一直是我们思考探索的问题。
综观历年来税务执法检查,无论是外部执法检查,还是内部执法检查,在形式上都是采取临时抽调检查人员,集中培训检查内容,均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做指导;在检查过程中往往是先检查出问题,再去寻找政策依据,直接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在检查的深度上依赖于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同一执法事项,不同检查人员检查的深度不一。
在对过去执法检查工作的认真分析、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分局总结以往经验,决定在分局制定的《执法作业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地探索与追求,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以规范执法检查的行为,统一执法检查标准,改进执法检查的方法。同时,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也是对《执法作业标准》的完善和补充,并能够起到对《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作用。
(二)、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思路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以完善执法责任制某石油医院工作汇报材料范文,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为目标,以兼顾法治与效率为原则,以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特色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得到了市局政策法规处的关心和指导。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
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制定上,我们选择重点内容作为试点,对常见的36个执法检查事项制定了标准,分别从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方法、检查技巧等方面予以明确,统一对执法事项检查制定标准。
(三)《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基本框架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分为二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总则、一般准则、作业准则、报告准则、处理准则;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将执法事项按大类进行归类分为四大类,共计36个执法检查事项。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类、税收征收管理类、税务稽查类、税收会计核算类。
各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的内容包括政策依据、检查对象、检查要点、检查方法四个方面。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侧重执法检查制度、执法检查程序的制定,第二部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作业指导,以收集整理的大量政策依据作为首要内容,明确检查对象,列举检查要点,重点突出检查方法。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考虑对各执法检查事项从纵向往深处检查,将各检查事项以逆向的思维寻找检查方法。对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的具体模块和检查路径;对不在省局高平台上办理的事项,明确了检查应涉及的资料、台账和具体的考核依据。
例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以往检查侧重正式认定中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否达到标准,检查方法以查看审批资料为主,是顺向思维的检查,不能查深查透。我们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检查标准时,结合当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程序(即各办税服务厅先受理、审批,主管税务机关再核查),将检查要点分为审批的检查要点、核查的检查要点。对审批的检查侧重于审批内容的检查,重点检查:(1)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未按一般纳税人征税的情况;(2)年审及正式认定中未达标企业的审批手续;(3)临时认定到期有无办理转正手续。对核查的检查侧重于核查程序、核查时限、核查内容的检查。检查方法充分利用省局征管软件中的相关数据(销售额)及“登记管理”模块中的“税务登记资料查询”、“一般纳税人认定查询”、“税种认定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明确了具体的检查路径。
(四)、执法检查标准的验证、完善
《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初步完稿后市卫生局年终考核汇报材料优秀范文,分局领导决定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制定与内部执法检查相结合,以达到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指导执法检查,通过内部执法检查验证《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的双重目的。
为了能够更好地达到检查、验证的目的,这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是在组织上做到了两个保证,即人员保证和时间保证。在每个检查组的人员配备上,充分考虑让编写人员参与并交叉检查,保
证每项检查内容的验证不受局限;在检查时间上,坚持检查时间服从于检查质量,保证有充裕的时间完成各项检查内容。二是在检查内容上,我们从《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列举的事项中选择本单位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确定检查内容,避免因求多、求全,造成检查的不深不透,影响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三是在检查前要求检查人员对《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内容进行充分地学习、消化,并要求每个检查组在检查时首先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中的检查的方法,如发现不可操作应做好记录,并负责修改。四是在检查中统一使用执法检查专用的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检查出的每项问题,并逐一与被查单位进行核对,由被查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确认。五是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报送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实向分局反映查出的问题,被查单位及时纠正上报整改结果。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一方面,检查出税政管理类涉及减免税审批资料不全5项,政策执行错误1项,征收管理类涉及执法程序不符合规定2项,税户管理问题6项,税收票证管理类问题1项,征管软件信息误差2项,岗位设置问题1项;另一方面对21个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了验证,提出了11条修改意见。
此次内部执法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充分运用了《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实践证明,我们制定的《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是切实有效可行的,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有效运用发挥显著作用
税收执法检查的规范,对促进我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依法行政,及时纠正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正确与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一)有利于公平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程序,检查手段公开透明,保证检查结果具有充分的依据,有利于检查结果与执法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岗位责任制考核等有机结合,使执法检查能够切实促进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分局针对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落实整改到位,并纳入二级岗位责任制考核,切实做好执法过错追究。
税收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材料各类报告
(二)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2016年基层学校党建工作汇报材料,使执法作业标准执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加强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了对税务人员执法“前期、中期、后期”的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执法的随意性。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有效地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
运用《重点执法事项检查作业标准》开展执法检查,能够准确反映出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漏洞,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征管措施,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有效地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防范了执法风险。
国税局税收执法检查汇报材料
*市地处*门户,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市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党员69人、大专以上学历83人,下辖7个科室、4个税务分局、1个税务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负责全市23个乡镇、5383户纳税户的地方各税征管工作。今年税收计划任务8614万元,元至7月共组织入库地方各税5506万元,占年计划的64%,较上年同期增收1200万元,增长28%。近年来,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市地税局严格按照“内外兼治、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治税方针,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责任意识、创新监督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为切入点,积极打造执法工作新亮点,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措施与成效
(一)依托信息技术,在科技控管上求“实”
我局积极实施“科技兴税”战略,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税收执法工作上水平。
一是严抓数据管理。建立基础数据采集党建工作汇报材料【3篇】、审核、录入分级负责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检查、监督与维护。近年来,我局先后5次对基础数据进行了集中清理和质量整治,清理和注销空壳户229户,虚拟户5户,核销虚假欠税1328笔282万元,确保了征管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是狠抓软件应用。在进一步用好湖南综合软件的基础上,扎实抓好车辆税收“一条龙”、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等单项软件的推广应用。今年年初,我局还争取政府出资53万元,牵头开发了*市房地产税费一体化管理软件,按照“先税后证”的管理要求,在地税与财政、房产、国土、政务中心之间搭建起了一个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部门信息共享。到目前为止,该软件共收录国土信息61条,房产交易信息214条,入库房地产税收835万元,同比增加320万元,有效防范了房地产税收的流失。
三是重抓执法分析。综合利用征管信息,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执法互动体系,构建税收执法预警机制,做到眼睛向内,规范执法。深入开展行业税收解剖分析,认真查找征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今年年初,我局在综合分析、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对矿石行业实行专业化征管,并通过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了新的矿石行业征管品牌。至7月底,我局组织入库矿石行业税收486万元,较同期增收257万元,增长112%。组织开展稽查案例分析活动,充分发挥稽查对税收征管行为的指导、监督作用,20*年以来,共制作《税务稽查建议》20份,收到《稽查建议回复》20份,实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目的,有效遏制了征管过程中的随意性,减少了人情税、关系税。
(二)规范制约机制,在执法权限上求“明”
为克服征、管、查“三分离”后部门工作衔接缺位安全生产汇报材料、权力失去监控的弊端,我局着力规范部门之间的横向互动流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打造了一个交互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征管信息集中的优势,建立了“月初数据采集、月中信息传递、月未征管分析、次月督查督办”的大厅征管情况月报制度。通过对征管信息的采集、比对、分析、传递台帐,客观、具体地反映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问题组织专项督查督办。到7月底,我局下发《月度征管情况分析》16期,组织专项督查7次,进一步提升了税收执法效能。
二是规范了二项业务流程。即规范以大厅为核心的业务转办流程,建立了税务登记、申报受理等涉税信息传递台帐8本,实现了30000份无差错传递,提升了税收执法质量。规范以权属联审为录入前置的税种登记流程,加强了对新办企业所得税征管权属及税种登记管理,今年来,通过政策把关、部门协商,我们从国税局争取了17户企业所得税管户,上半年入库企业所得税30万元;通过税种清理共增加税种登记230户次,新增税源150万以上。
三是推行了三大阳光工程。为确保各项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我们始终坚持做到阳光执法。首先,进一步完善“阳光定税”制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人代表等组成“阳光评税”委员会,定期召开评税会议,对全市1026户个体纳税户定税进行公开评审,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提高了税收执法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其次,坚持实施“阳光稽查”制度,严格贯彻《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每一户案件都能从违法事实、主体资格、执法程序、适用依据等方面进行监督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准确、处理得当。20*年度,共审结案件16户(其中举报案件1户、制售假发票违法案件1户、计划专项检查14户),查补税款431.95万元,罚款68.2万元。三是全面落实“阳光减免”制度,做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落实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受理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申请95户、企业困难减免5户、企业备案减免2户,通过实地调查、逐级审批、定期公示,审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87户,减免税款27万元,困难减免1户,减免税款5万元,备案减免2户,减免税款9万无。
(三)加强执法监督,在控管手段上求“新”
为不断提升执法水平,防范执法风险,我局把执法监督作为连续、动态的过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监督,形成了规范执法健康运行的“预防系统”,并贯穿日常税收执法全过程。
一是实行“上对下”的纵向监督政府汇报材料。建立了户籍巡查监督制度,以城区、乡镇所在地及主要公路沿线为重点,对税管员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到7月底,我局已对21个乡镇、79条街道的税源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下发《督办通知》6期,清理出漏征漏管户981户。今年4月份,我局还组织开展了“重点纳税户联系走访”活动,对我市凡泰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龙源供水有限公司等10余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个体大户进行了上门走访活动。收集纳税企业对于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纳税服务需求25条,通过党组开会研究,逐一进行了整改、处理。
二是实行“下对上”的逆向监督。去年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评议机关四次、干部职工评议领导二次、领导干部述职一次,认真听取了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与需要,并将评议情况反馈到本人。对干部职工反映突出的问题,凡涉及的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确有问题,限期纠正,从而真正实现监督面前人人平等。
三是实行“背对背”的横向监督。通过聘请特邀监察员、发放稽查人员廉政督察反馈卡和纳税人监督卡、广泛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使社会监督日常化。去年来,我局深入开展了“地税人廉不廉、纳税人说了算”述廉评议活动,直接面向纳税人述廉2次,无一人收到不满意票。同时,组织开展“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发放和少量邮寄发放等方式,向地方党政、社会特邀监督员及部分纳税人发放了“调查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92份,整理归纳需求、建议137条,并限时予以解决、移交或进行了情况说明,获得了纳税人的好评。
(四)健全考核机制,在过错追究上求“严”
首先,完善问责问效机制,真正实现了“让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体系,提高执法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将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与湖南地税综合软件有机地衔接起来,做到了执法有记录、过程有监控、绩效有考评、奖罚有依据,实现了用数据检验成效、用数据考核干部。同时,每人每年设立4800元征管质量奖,严格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兑现,促进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了由“权本位”向“责本位”的转变。
其次,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做到了“真追究、敢追究”。牢固树立“查纠问题也是保护和爱护干部”的思想,对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不管是轻微还是严重,都一视同仁做到有错必纠。在今年的执法检查中,我局对执法过错行为追究8人次,经济惩戒合计2470元。通过“严考核、真追究”,达到了“查处一个、警示一批”的效果。
二、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喊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当地市委、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在招商引资中以税收优惠为交易条件的现象明显好转,但以政府纪要等形式出台违反税法规定,缓、免、减征税款的地方政策问题仍未完全杜绝。特别是政府领导担任法人的企业或挂点的工程,税款不能做到依法申报,足额及时入库,总是需要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协调解决,如*大道建设工程指挥部、三湾工业园及破产企业资产处置税收等。
(三)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三、后段工作设想
后阶段,我局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本次税收执法检查的成绩与不足,加强税收法规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局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完善一项机制
完善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对岗位职责向上级领导的汇报材料、工作环节、工作标准和责任考核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人,一线执法人员为责任人的权责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逐步形成责权一致、目标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对税收执法行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二)纵深推进二项活动
结合“服务促和谐,满意在地税”活动的开展,为提高纳税人监督的参与面和有效性,深入开展“重点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听取走访对象对地税执法和办税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征管人员税风税纪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执法不严、服务不优、为税不廉等不正之风。同时,认真开展“勤廉双述、内外双评”活动,综合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大造宣传攻势,全力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充分运用网上测评平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逐条进行整改,巩固测评活动成果。
(三)努力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推行涉税事项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巡查监督工作,扩大巡查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巡查的效果。同时,建立交叉执法检查制度,积极组织分局与分局之间就有关重要涉税事项进行交叉检查,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推行税收管理员税收执法“回头看”制度,每周对完成的执法业务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万无一失。二是推行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建立每月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听取分局、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人员执法情况汇报,研究分析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组织信息交流,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日常工作的指导与检查。三是推行执法人员学习制度。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以考代训相结合、以师带徒与实战练兵相结合等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加强对《税收征管法》、《所得税法》及《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考核,切实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税收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