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社救科,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统筹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及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工作;制订全县社会福利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义诊等活动的申报工作;指导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和福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革命老区建设情况;协调指导老龄工作;监督检查老区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农村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负责新安江库区和上标库区移民的扶持;承担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篇一: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在分管局长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区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认真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工作任务。
一、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转,组织科室同志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改进工作方法,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群众来访时,将心比心,做到积极热情,耐心的回答,学会从群众立场出发,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维护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牢记为民解困的宗旨,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低保工作规范完善。一是提高低保标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08〕72号)精神,从2009年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人均340元/月提高到385元/月,农村居民标准则从22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孤儿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进行保障。二是下拨低保资金。调标后,我区目前有农村低保家庭3021户、6299人,城镇低保244户、472人,共计3265户、6771人,下拨2009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计1290万元。三是完善动态管理。组织力量深入村居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经调查核实,2009年退保的有79户、231人,新增低保98户、204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四是提升补助水平。提标后及时督促各地提高补助水平,农村月补差达144元/人,城镇月补差达233元/人。五是启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救助信息平台的操作水平,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3月份对全区13个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社会事务办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各村(居)信息平台业务操作人员共225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日前各镇、街道已开始试运行,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可快速高效地实现各类救助待遇的申请、登记、审核、审批等业务的网络化管理,使救助工作更快更及时、更透明、公正、公平。六是增加物价补贴。因副食品物价上涨,于今年3月份发放了2008年第四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支出资金24.3922万元。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共支出资金72.145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走访慰问和赠送夏令用品为主要形式的关注困难群众“清凉之夏”爱心活动,为每户低保家庭送上价值100元的夏令用品。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有序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为改善我区低保家庭居住条件,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了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一是全面调查,确定危房。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危房(无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清困难家庭危房户的贫困程度、危房状况等情况,共确定了124户危房对象。二是集中时间,做好鉴定。从4月1日至4月14日,我局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会同区房管局通过初步鉴定,基本上全符合D级危房。三是召开会议,落实任务。在4月3日召开的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就09年改造任务作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确定对象,落实经费。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80户、240人,资金197.5万压滤机滤布。目前,全区8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揭顶。
(三)医疗救助初见成效。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一是医疗救助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街道核报,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程序,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支出大病住院救助金额357万元,累计救助791人次。共支出资金100万元,用于门诊医疗救助。二是开展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各镇、街道的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三是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向部分新增的困难群众发放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使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四是为了让困难群众早日拿到救助金,在全市率先将医疗救助金直拨到户。
(四)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根据省民政厅《关于集中供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全区2003年至2008年的五保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查看账册,发放名册、按资金性质对应检查,发现各个乡镇、街道对供养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非常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落实供养经费。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按每月240元农村低保给予保障。同时切实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全额低保标准,并落实其每人每年补助供养费1200元和年人均管理经费1200元,下拨资金49.44万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215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206人,集中供养率96%。
(五)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一是突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4月下旬,会同区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对全区的避灾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今年适合用作避灾场所的32处房屋进行了认可。同时,下拨了36万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各避灾点配备物资和完善设施。二是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联合区应急办、卫生、安监、科协、土地、人防、环保等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集中知识宣传活动。全区13个镇、街道都按照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挂图》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减灾防灾工作。三是积极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联合局办公室编制了《瓯海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修订了《瓯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民政局副局长个人述职工作总结。滤布全区新增社会福利床位50张。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今年完成了30个星光点的创建任务。
(七)开展敬老院和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及时组织检查。2009年1月7日至8日,9月9日至10日二次联合区消防大队以“普遍调查摸底方式”对全区所有的敬老院、已发现的老人居住点进行了以消防安全为主的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给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福利机构和镇、街道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限期整改。区消防大队也向各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办法。二是出台整治意见。区政府专门下发了《瓯海区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三是严格督促落实。2009年11月11日至15日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全区敬老院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八)落实支宁返温人员补助政策。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09]4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从2009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市区支宁返温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固定生活补助。全区共发放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57.87万元,322人。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求真务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篇二:民政局社救科工作总结
2014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国家民政局局长个人工作总结、市、区政府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不断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特色救助,初步建立起以城市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临时救助为补充,专向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区共有低保户11769户,20106人,特困户2480户,4970人;2014年1至10月累计救助216593人次;临时救济8879人次;“四助”资金救助3411人次;接待低保、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有关政策咨询7500余人次,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500多人,缠访的280人;1-10月,累计受理审核申请住房保障家庭4021户,切实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落实扶贫帮困各项措施,确保弱势群体生活过得好。
1、2014年两节期间,救助我区困难群众,提高了我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春节。组织安排保障实施的慰问活动有:
(1)市领导走访慰问3户困难群众;区四套领导班子分十路深入街道社区入户走访慰问40户困难群众;区人大、政协、局领导也分别入户走访慰问,为每户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
(2)为低保、特困救助对象15128户、27456人,每人发放年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饺子费;发放免费电量一次性补助资金并为低保、特困户发放供热补贴。
(3)对全区人均收入不足1280元,且家中有重病病人或二级以上成年残疾人的低收入家庭(边缘户)篇三: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工作总结
一年多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学习,以救灾救济工作为中心,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勤奋工作,为保障我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与安定作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工作总结。具体说来,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范操作程序。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保障范围、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申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做到了既有章可循又简便易行。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书面初审→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填写申请表→居委会、街道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发放低保金。在界定居民收入时,采取“问、看、访、算、议”五字核查法进行;在调查隐性收入时,采取机动而灵活的方式核实,如通过组织有劳动能力无工作的低保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由于时间上难以调剂,使得那部分有隐性就业收入的低保对象因无时间参加义务劳动而显露出来。
二、规范资金管理。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上,我们切实做到不断完善“三个程序”,即资金审批(注销)程序、发放程序、标准把关程序;抓好“三个落实”,即落实保障金,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即向保障对象公开,向居民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健全上述的“三三制”,有力地保证了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户867户,1731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7.3万元;农村低保户206户,467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3万元;且均能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推行三项救助制度。今年7月起,根据市民政局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至10月为止,我区共有1324人次享受到医疗门诊救助,30人次享受到医疗住院救助;将78名重残人员纳入重残救助;17人纳入临时生活救助。
四、加强督促检查。我们把低保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全区低保工作者要自觉过好“三关”,即人情关、亲情关和廉政关,把低保工程作为“阳光工程”,抓紧抓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规范和完善申请、审批、发放、监督等工作程序,完善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并在每个社区(村)都成立了城乡低保工作评议小组,聘请10名热衷于服务群众,责任心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具体负责评议和监督工作,使城乡低保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使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救助,使得有限的经费发挥了最好的社会效益。
篇三: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以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社区民政工作总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加强低保、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平、诚信的阳光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176户、24520人,其中城镇4111户、8514人;农村10065户、16006人;农村五保对象2573人。
一、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坚持勤入户,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一是强化核查力量。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核拨15万元的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具体抓,抽调力量组成3个城乡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小组对乡镇、村(社区)初审初核过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各乡镇、村(社区)均分别成立3-5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县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初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批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入户调查制度和评议听证制度。对没有入户调查的申请不审批,对不参加评议听证的申请不受理,做到“核查必入户、逢进必评议、要保必听证“,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群众四级监管模式,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建设管理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量化核查内容。统一印发发《县城乡低保申报对象入户调查书》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核查小组根据村(社区)报送的名单逐户核查,把核查内容量化为“四看四查四访“,即:看申请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查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等情况;访乡镇、村干部和对象周边的群众、亲朋好友。
二、作业阳光化,严格审批关
坚持低保五保政策、低保五保程序、低保五保审批“三公开“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实行全社会监督,保证阳光操作。一是政策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在电视、报纸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印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核查通知500份、低保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入户调查表2.5万份。二是过程透明。所有低保、五保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三榜公示,审批结果必公示。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三榜公示,县、乡镇共受理投诉举报221起,重点核查新申请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221户410人,共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85人。三是审批透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户一评“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按照村民代表不少于15人、村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的原则,在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了“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小组“,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低保“、“关系低保“和“以权定保“等现象发生。如:今年4月28日,在城关镇晋屏社区组织召开的城镇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上,经过调查人员逐一通报入户核查情况及建议、被评议对象陈述理由、评议人员质询等环节后,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当场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定补差档次,该社区31户59人被评议对象中,评出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的27人。
三、管理动态化,疏通出口关
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完善低保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户籍管理机关调取死亡人员名单,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二是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一年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救助渐退机制。建立救助渐退机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保留其3-6个月的低保救助金。今年,石羔就有一村民主动申请退保。目前,全县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共有78户234人被取消低保,152户410人因家庭收入变化而调整了保障标准。
我县民政局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今后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一: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在分管局长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全区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认真组织开展救灾救济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工作任务。
一、规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转,组织科室同志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基本知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改进工作方法,丰富自己的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群众来访时,将心比心,做到积极热情,耐心的回答,学会从群众立场出发,把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维护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牢记为民解困的宗旨,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地做好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低保工作规范完善。一是提高低保标准。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08〕72号)精神,从2009年1月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从原来人均340元/月提高到385元/月,农村居民标准则从220元/月调整为240元/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三无人员和孤儿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进行保障。二是下拨低保资金。调标后,我区目前有农村低保家庭3021户、6299人,城镇低保244户、472人,共计3265户、6771人,下拨2009年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计1290万元。三是完善动态管理。组织力量深入村居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经调查核实,2009年退保的有79户、231人,新增低保98户、204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四是提升补助水平。提标后及时督促各地提高补助水平,农村月补差达144元/人,城镇月补差达233元/人。五是启动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救助信息平台的操作水平,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3月份对全区13个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社会事务办计算机操作员以及各村(居)信息平台业务操作人员共225人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日前各镇、街道已开始试运行,通过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可快速高效地实现各类救助待遇的申请、登记、审核、审批等业务的网络化管理,使救助工作更快更及时、更透明、公正、公平。六是增加物价补贴。因副食品物价上涨,于今年3月份发放了2008年第四季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共支出资金24.3922万元。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放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共支出资金72.145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走访慰问和赠送夏令用品为主要形式的关注困难群众“清凉之夏”爱心活动,为每户低保家庭送上价值100元的夏令用品。
(二)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有序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为改善我区低保家庭居住条件,切实贯彻落实区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组织实施了低保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一是全面调查,确定危房。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向各镇(街道)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危房(无房)情况调查的通知》,全面摸清困难家庭危房户的贫困程度、危房状况等情况,共确定了124户危房对象。二是集中时间,做好鉴定。从4月1日至4月14日,我局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根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会同区房管局通过初步鉴定,基本上全符合D级危房。三是召开会议,落实任务。在4月3日召开的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就09年改造任务作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确定对象,落实经费。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80户、240人,资金197.5万压滤机滤布。目前,全区80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揭顶。
(三)医疗救助初见成效。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一是医疗救助有序开展。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镇、街道核报,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程序,到目前为止,全区共支出大病住院救助金额357万元,累计救助791人次。共支出资金100万元,用于门诊医疗救助。二是开展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对全区各镇、街道的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三是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向部分新增的困难群众发放低保和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手册,使救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四是为了让困难群众早日拿到救助金,在全市率先将医疗救助金直拨到户。
(四)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根据省民政厅《关于集中供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3月份联合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全区2003年至2008年的五保集中供养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查看账册,发放名册、按资金性质对应检查,发现各个乡镇、街道对供养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非常规范,能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落实供养经费。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按每月240元农村低保给予保障。同时切实提高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将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享受全额低保标准,并落实其每人每年补助供养费1200元和年人均管理经费1200元,下拨资金49.44万元。目前全区共有五保对象215人,在敬老院集中供养206人,集中供养率96%。
(五)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一是突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4月下旬,会同区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对全区的避灾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对今年适合用作避灾场所的32处房屋进行了认可。同时,下拨了36万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各避灾点配备物资和完善设施。二是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5月12日,联合区应急办、卫生、安监、科协、土地、人防、环保等单位开展了一次以“防灾减灾”为主题的集中知识宣传活动。全区13个镇、街道都按照要求,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系列挂图》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减灾防灾工作。三是积极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最大限度地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联合局办公室编制了《瓯海区民政局灾民救助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修订了《瓯海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民政局副局长个人述职工作总结。滤布全区新增社会福利床位50张。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建设的通知》,全面启动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今年完成了30个星光点的创建任务。
(七)开展敬老院和民办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一是及时组织检查。2009年1月7日至8日,9月9日至10日二次联合区消防大队以“普遍调查摸底方式”对全区所有的敬老院、已发现的老人居住点进行了以消防安全为主的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给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福利机构和镇、街道采取有力措施,逐条限期整改。区消防大队也向各敬老院和民办福利机构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办法。二是出台整治意见。区政府专门下发了《瓯海区敬老院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三是严格督促落实。2009年11月11日至15日联合区消防大队对全区敬老院和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八)落实支宁返温人员补助政策。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2009]4号专题会议纪要有关精神,从2009年1月起,对符合条件的市区支宁返温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固定生活补助。全区共发放支宁返温人员固定生活补助资金57.87万元,322人。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求真务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
篇二:民政局社救科工作总结
2014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围绕国家民政局局长个人工作总结、市、区政府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不断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特色救助,初步建立起以城市低保为基础,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临时救助为补充,专向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区共有低保户11769户,20106人,特困户2480户,4970人;2014年1至10月累计救助216593人次;临时救济8879人次;“四助”资金救助3411人次;接待低保、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有关政策咨询7500余人次,接待来信来访人员1500多人,缠访的280人;1-10月,累计受理审核申请住房保障家庭4021户,切实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落实扶贫帮困各项措施,确保弱势群体生活过得好。
1、2014年两节期间,救助我区困难群众,提高了我区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春节。组织安排保障实施的慰问活动有:
(1)市领导走访慰问3户困难群众;区四套领导班子分十路深入街道社区入户走访慰问40户困难群众;区人大、政协、局领导也分别入户走访慰问,为每户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
(2)为低保、特困救助对象15128户、27456人,每人发放年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饺子费;发放免费电量一次性补助资金并为低保、特困户发放供热补贴。
(3)对全区人均收入不足1280元,且家中有重病病人或二级以上成年残疾人的低收入家庭(边缘户)篇三: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工作总结
一年多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的正确指导下,我不断加强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学习,以救灾救济工作为中心,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勤奋工作,为保障我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与安定作出了自己不懈的努力,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工作总结。具体说来,做到以下几点:
一、规范操作程序。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保障范围、标准的确定与调整、申领程序和管理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做到了既有章可循又简便易行。我们始终严格按照户主申请→书面初审→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填写申请表→居委会、街道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资金拨付的基本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发放低保金。在界定居民收入时,采取“问、看、访、算、议”五字核查法进行;在调查隐性收入时,采取机动而灵活的方式核实,如通过组织有劳动能力无工作的低保对象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由于时间上难以调剂,使得那部分有隐性就业收入的低保对象因无时间参加义务劳动而显露出来。
二、规范资金管理。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上,我们切实做到不断完善“三个程序”,即资金审批(注销)程序、发放程序、标准把关程序;抓好“三个落实”,即落实保障金,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三个公开”,即向保障对象公开,向居民公开,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健全上述的“三三制”,有力地保证了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户867户,1731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7.3万元;农村低保户206户,467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3万元;且均能按时足额发放。
三、积极推行三项救助制度。今年7月起,根据市民政局文件要求,积极宣传并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救助制度、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至10月为止,我区共有1324人次享受到医疗门诊救助,30人次享受到医疗住院救助;将78名重残人员纳入重残救助;17人纳入临时生活救助。
四、加强督促检查。我们把低保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全区低保工作者要自觉过好“三关”,即人情关、亲情关和廉政关,把低保工程作为“阳光工程”,抓紧抓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规范和完善申请、审批、发放、监督等工作程序,完善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并在每个社区(村)都成立了城乡低保工作评议小组,聘请10名热衷于服务群众,责任心强,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具体负责评议和监督工作,使城乡低保工作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使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救助,使得有限的经费发挥了最好的社会效益。
篇三: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民政局深入开展以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社区民政工作总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有效加强低保、五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公开、公平、诚信的阳光救助,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对象14176户、24520人,其中城镇4111户、8514人;农村10065户、16006人;农村五保对象2573人。
一、程序规范化、把实入口关
坚持勤入户,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一是强化核查力量。成立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核拨15万元的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具体抓,抽调力量组成3个城乡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小组对乡镇、村(社区)初审初核过关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各乡镇、村(社区)均分别成立3-5人的初审初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户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对不符合低保、五保条件的耐心解释,并退回申请和有关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户予以公示。二是细化核查程序。今年,县民政局在坚持低保对象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初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复核审批环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了入户调查制度和评议听证制度。对没有入户调查的申请不审批,对不参加评议听证的申请不受理,做到“核查必入户、逢进必评议、要保必听证“,形成县、乡镇、村(社区)、群众四级监管模式,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建设管理达到了新的高度。三是量化核查内容。统一印发发《县城乡低保申报对象入户调查书》和《关于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核查小组根据村(社区)报送的名单逐户核查,把核查内容量化为“四看四查四访“,即:看申请户房产、生活用品、消费水平、身体状况等情况;查申请对象家庭收入、隐性收入、就业状况、子女等情况;访乡镇、村干部和对象周边的群众、亲朋好友。
二、作业阳光化,严格审批关
坚持低保五保政策、低保五保程序、低保五保审批“三公开“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实行全社会监督,保证阳光操作。一是政策透明。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村(社区)低保五保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刊登城乡低保五保政策,向城乡村(居)民公布低保五保申报条件、申报流程、拟定人选和补助档次,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的结果如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先后在电视、报纸上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印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专项清理核查通知500份、低保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入户调查表2.5万份。二是过程透明。所有低保、五保申请对象必须经过三榜公示,审批结果必公示。各乡镇和县民政局均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举报,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三榜公示,县、乡镇共受理投诉举报221起,重点核查新申请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221户410人,共核减城乡低保对象185人。三是审批透明。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全县全面推行“一户一评“的民主评议听证制度。按照村民代表不少于15人、村干部人数不超过5人的原则,在所有乡镇、村(社区)建立了“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小组“,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优亲厚友“、“人情低保“、“关系低保“和“以权定保“等现象发生。如:今年4月28日,在城关镇晋屏社区组织召开的城镇低保对象民主评议会上,经过调查人员逐一通报入户核查情况及建议、被评议对象陈述理由、评议人员质询等环节后,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当场表决、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定补差档次,该社区31户59人被评议对象中,评出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的27人。
三、管理动态化,疏通出口关
坚持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和定期核查制度社区民政工作总结,完善低保进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低保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复查,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户籍管理机关调取死亡人员名单,根据低保家庭收入变化,及时办理增发、减发保障金和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及时将患重大疾病或遭受天灾人祸的特困户纳入低保。二是强化分类施保机制。根据低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将其分为“长期保障对象、相对稳定的保障对象、不稳定的保障对象“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补差和动态管理方式。一类对象一年审核一次,二类对象半年入户审核一次,三类对象作为重点核查对象,每季度入户审核一次。三是实施救助渐退机制。建立救助渐退机制,联合、劳动、教育等部门,对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推荐就业,激励和促进其劳动自救,对就业后符合退出低保的家庭,保留其3-6个月的低保救助金。今年,石羔就有一村民主动申请退保。目前,全县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共有78户234人被取消低保,152户410人因家庭收入变化而调整了保障标准。
我县民政局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群众的高度称赞,今后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把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