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双拥优抚科,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实施本省优抚办法和标准,负责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和转业士官、退休志愿兵(士官)、退伍义务兵、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员、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的建房工作和干休所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使用工作;承担县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篇一: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
2015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工作总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拥军和优抚工作计划和任务,双拥和优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
篇一:民政局双拥优抚科年终总结
2015年,我区“双拥”和优抚工作区民政局社救福利科工作总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双拥”和优抚政策法规,坚持“以规范和建立优抚安置保障体系,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努力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完成了拥军和优抚工作计划和任务,双拥和优抚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
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述职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区委、区政府于2015年7月召了开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再动员大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区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强化了双拥制度的落实
我区党委、政府从政治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的重要议程,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双拥工作的重大活动,领导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对涉及军政军务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处理,对优抚安置对象驻军遇到的困难亲自协调解决。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双拥共建、议军会、军地联欢联席会、军地领导走访、现场办公、节日互访慰问,党政领导过军假日等制度,区主要领导坚持主动上门征求驻军意见,对驻军提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限期给予解决。2015年共建立了双拥点共6个,议军会8次,联欢联席会1次,军地领导互访、现场办公2次。
(二)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意识
为使广大军人在社会和谐时期增强“爱人民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学人民、为人民”的自觉性,打牢了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和部队政治教育轨道,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和涌现出来的双拥典型事迹。全年共出双拥宣传墙板、黑板板4期,举办国防教育2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社会和谐双拥意识。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成果,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区委、区政府于2015年7月召了开全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再动员大会,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全区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一)强化了双拥制度的落实
我区党委、政府从政治的高度,把双拥工作纳入党政军的重要议程,纳入我区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双拥工作的重大活动,领导亲自组织实施,亲自检查落实,对涉及军政军务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处理,对优抚安置对象驻军遇到的困难亲自协调解决。结合我区实际,落实了双拥共建、议军会、军地联欢联席会、军地领导走访、现场办公、节日互访慰问,党政领导过军假日等制度,区主要领导坚持主动上门征求驻军意见,对驻军提出来的困难和问题限期给予解决。2015年共建立了双拥点共6个,议军会8次,联欢联席会1次,军地领导互访、现场办公2次。
(二)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创建意识
为使广大军人在社会和谐时期增强“爱人民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工作总结、学人民、为人民”的自觉性,打牢了广大军民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把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和部队政治教育轨道,做到常抓不懈,充分利用电视、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各种宣传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拥军优属、拥军爱民的优良传统和涌现出来的双拥典型事迹。全年共出双拥宣传墙板、黑板板4期,举办国防教育2次,受教育面达90%以上,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国防观念和社会和谐双拥意识。
(三)广泛持久的开展双拥活动。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和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做到定服务对象,采取按户(人)分工包干,服务上门;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每年在“八一”、“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培养宣传典型、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表格填写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核查,准确登记民政局副局长个人述职工作总结。去年,我们全面展开了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待遇落实等项工作。今年全区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9人如实填写了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了省民政厅的审批。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人员9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人员7人,援老抗美作战人员2人,8023部队1人。
以“组织健全、政策落实、活动经常、关系融合”和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做到定服务对象,采取按户(人)分工包干,服务上门;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每年在“八一”、“春节”期间,组织力量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使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的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复退军人稳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们坚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工作任务及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摸底、加大稳控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培养宣传典型、狠抓政策落实等举措,使稳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把握政策,落实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了“参战、涉核”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会议,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有关单位和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表格填写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核查,准确登记民政局副局长个人述职工作总结。去年,我们全面展开了对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战的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人员、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等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待遇落实等项工作。今年全区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抚对象19人如实填写了调查登记表,并通过了省民政厅的审批。其中:川甘青藏滇地区平叛作战人员9人,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人员7人,援老抗美作战人员2人,8023部队1人。
三是积极引导,细致工作。在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求民政局具体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工作人员深入细致地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真切了解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积极引导他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保持和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品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作贡献。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我区复退人员目前稳定,没有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标准自
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15年7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烈属为730-890元/月,因公牺牲军家属为630-730元/月,病故军人家属为590-630元/月;复员
军人为425-59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0元/月;老复员军人遗属248元/月;
(三)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我局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解决看病难和生活难上。一是号召全区大力开展捐助活动,将捐助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和生活问题上。先后为生活困难的40余人、看病难的10余人解决了有关经费。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办理了医保,参保费每年达2.4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较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市民政局医院和**医院建立了优抚医疗门诊,为6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卡,门诊费全免,医药费给予优惠,并连续两年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投保金额每年1.38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今年出台的《**区特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
(四)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我区在去年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篇二: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一、做好2014年春节民政局局长个人工作总结、“八一”慰问工作以及医疗巡诊工作。
(二)实行自然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逐年提高
我们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标准自
然增长机制,每年初都及时向区政府提交报告,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2015年7月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其中:烈属为730-890元/月,因公牺牲军家属为630-730元/月,病故军人家属为590-630元/月;复员
军人为425-595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0元/月;老复员军人遗属248元/月;
(三)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我局在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基础上,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解决看病难和生活难上。一是号召全区大力开展捐助活动,将捐助的资金全部用于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看病和生活问题上。先后为生活困难的40余人、看病难的10余人解决了有关经费。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办理了医保,参保费每年达2.4万元,为解决他们看病难问题提供了较可靠的资金保障;在市民政局医院和**医院建立了优抚医疗门诊,为69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优抚医疗卡,门诊费全免,医药费给予优惠,并连续两年为他们办理了医疗保险,投保金额每年1.38万元,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今年出台的《**区特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又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
(四)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局要求,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我区在去年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篇二: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一、做好2014年春节民政局局长个人工作总结、“八一”慰问工作以及医疗巡诊工作。
为积极创新优抚医疗服务保障模式,探索建立医疗巡诊制度,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我市对176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医疗巡诊,为他们进行健康检查、健康咨询并建立健康档案,同时送上慰问品、慰问金共计8.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积极做好清明祭扫期间接待服务工作。
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是我市人民的优良传统。为了弘扬烈士无私奉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在校师生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清明前我们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积极发挥在清明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媒体宣传等工作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特别是祭扫高峰期优抚安置科每天安排专人前往烈士陵园值班,共同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据统计今年共接待祭扫单位186个、祭扫群众34325余人次、烈士家属162余户。
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我市提前与镇、小学、公安、安监、市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公祭活动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了9月30日上午在烈士陵园圆满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激发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的强大精神力量。
今年起民政部统一安排换发烈属证,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将引发一系列矛盾,我们对这项高度重视,科室人员事先集体研讨工作方案,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和上访做好预案和解决方法,下发了换证通知,明确了换证流程和注意事项。经反复审核,严格把关,我市作为省首批烈士证换发试点单位之一,在全省率先换(补)发333份烈士证。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成功协调处理好因公牺牲军人刘韬及病故军人向鑫善后事宜社区民政工作总结。今年六月我市现役军官刘韬在西藏拉萨因公牺牲,八月我市义务兵向鑫因患白血病在部队病故,市民政局派员先后前往拉萨、无锡与因公牺牲军人及病故军人家属宣讲有关政策法规,与所在部队就善后抚恤补偿问题做好协调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做到了军地双满意。
二、积极做好清明祭扫期间接待服务工作。
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是我市人民的优良传统。为了弘扬烈士无私奉献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在校师生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清明前我们事先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积极发挥在清明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媒体宣传等工作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特别是祭扫高峰期优抚安置科每天安排专人前往烈士陵园值班,共同做好接待、服务工作,据统计今年共接待祭扫单位186个、祭扫群众34325余人次、烈士家属162余户。
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我市提前与镇、小学、公安、安监、市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公祭活动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了9月30日上午在烈士陵园圆满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激发实现“重树苏中标杆、率先融入苏南”目标的强大精神力量。
今年起民政部统一安排换发烈属证,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将引发一系列矛盾,我们对这项高度重视,科室人员事先集体研讨工作方案,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和上访做好预案和解决方法,下发了换证通知,明确了换证流程和注意事项。经反复审核,严格把关,我市作为省首批烈士证换发试点单位之一,在全省率先换(补)发333份烈士证。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材料审核。
成功协调处理好因公牺牲军人刘韬及病故军人向鑫善后事宜社区民政工作总结。今年六月我市现役军官刘韬在西藏拉萨因公牺牲,八月我市义务兵向鑫因患白血病在部队病故,市民政局派员先后前往拉萨、无锡与因公牺牲军人及病故军人家属宣讲有关政策法规,与所在部队就善后抚恤补偿问题做好协调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做到了军地双满意。
四、进一步深化、推动“一助一”扶优创新工作。
开展“一助一”扶优志愿服务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广志愿服务理念,深化奉献精神,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我市“一助一”扶优志愿服务活动自开展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志愿扶助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的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还有的逐步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路。为了继续推进“一助一”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促进优抚工作向社会化发展,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下达各镇、街道办、园区“一助一”帮扶计划350户,我们在此工作中抓特点、创亮点,有针对性的找典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优抚安置工作向纵深开展,九月起我市开展了为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活动。通过这次体检,让广大重点优抚对象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使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让重点优抚对象门诊有补助、大病有救助、慢性病有疗养、平时有免费体检等多重医疗保障,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后顾之忧。
五、退伍士兵安置、培训工作有新的突破。
1.及时完成了2013年冬季退伍兵的接收登记及各项补偿金的测算、发放工作。2013年冬季我市接收退伍兵327人,按12.61%的比例实行了自然增长,我们严格按规定对这部分人员的家属优待金、一次性安置补偿金、超期服役补助金以及立功荣誉金等进行测算,2014年春节前共计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偿金以及立功荣誉金等经费2217.54万元。
2.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继续保持100%。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力以赴搞好退伍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用工需求,对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进行全员培训,以就业为目标选择培训专业,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把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有机结合起来,为退役士兵更好的就业搭建平台已成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退役安置工作的重点。2013年冬季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27人,除已取得大专、本科文凭的26人,共有301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总参训人数达应训人数100%。
3.切实做好2012—2013年度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由于国家安置政策的调整,导致2012、2013年度转业士官的安置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矛盾突出点,导致这部分人员经常群访、维权。为了严格按照国家安置政策妥善做好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维护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方调研并了解周边县市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拿出了转业士官安置方案,与市财政、人社部门对接,多次与转业士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传国家以及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已与12名转业士官达成安置协议,解决了这一困扰我们两年多的群访问题。
4.今年有一名军队无军籍职工张进修从部队移交我市,为切实维护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该同志的医疗保障、住房、工资待遇、供给起止时间、遗留问题等方面主动与部队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三方签订了移交安置协议,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无军籍职工移交计划。
5.根据市委、市政府、泰州军分区《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发〔2014〕7号)精神,今年计划选聘一批退役士兵到村(涉农社区)任职。我市推荐了37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志于到农村施展才华,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公示、聘用任职等程序,最终选拔了5名退役兵到村任职。
篇三: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我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安置政策,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全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科室同志在任务重、压力大、经验缺的情况下,边干边学,加班加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开展“一助一”扶优志愿服务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广志愿服务理念,深化奉献精神,改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我市“一助一”扶优志愿服务活动自开展以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贫困重点优抚对象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志愿扶助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的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还有的逐步摆脱贫困,走上了致富路。为了继续推进“一助一”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促进优抚工作向社会化发展,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下达各镇、街道办、园区“一助一”帮扶计划350户,我们在此工作中抓特点、创亮点,有针对性的找典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优抚安置工作向纵深开展,九月起我市开展了为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活动。通过这次体检,让广大重点优抚对象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个更加全面的了解,使他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让重点优抚对象门诊有补助、大病有救助、慢性病有疗养、平时有免费体检等多重医疗保障,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的后顾之忧。
五、退伍士兵安置、培训工作有新的突破。
1.及时完成了2013年冬季退伍兵的接收登记及各项补偿金的测算、发放工作。2013年冬季我市接收退伍兵327人,按12.61%的比例实行了自然增长,我们严格按规定对这部分人员的家属优待金、一次性安置补偿金、超期服役补助金以及立功荣誉金等进行测算,2014年春节前共计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一次性货币安置补偿金以及立功荣誉金等经费2217.54万元。
2.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继续保持100%。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力以赴搞好退伍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力市场的用工需求,对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进行全员培训,以就业为目标选择培训专业,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把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有机结合起来,为退役士兵更好的就业搭建平台已成为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退役安置工作的重点。2013年冬季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27人,除已取得大专、本科文凭的26人,共有301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总参训人数达应训人数100%。
3.切实做好2012—2013年度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由于国家安置政策的调整,导致2012、2013年度转业士官的安置问题成为一个新的矛盾突出点,导致这部分人员经常群访、维权。为了严格按照国家安置政策妥善做好转业士官的安置工作,维护转业士官的合法权益,我们多方调研并了解周边县市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拿出了转业士官安置方案,与市财政、人社部门对接,多次与转业士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传国家以及地方的有关方针政策,已与12名转业士官达成安置协议,解决了这一困扰我们两年多的群访问题。
4.今年有一名军队无军籍职工张进修从部队移交我市,为切实维护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就该同志的医疗保障、住房、工资待遇、供给起止时间、遗留问题等方面主动与部队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三方签订了移交安置协议,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无军籍职工移交计划。
5.根据市委、市政府、泰州军分区《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发〔2014〕7号)精神,今年计划选聘一批退役士兵到村(涉农社区)任职。我市推荐了37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志于到农村施展才华,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公示、聘用任职等程序,最终选拔了5名退役兵到村任职。
篇三: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工作总结
一、2013年工作总结
2013年,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我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安置政策,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全力维护服务对象的切身利益。科室同志在任务重、压力大、经验缺的情况下,边干边学,加班加点,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攻坚克难做好优抚工作。
(二)政策落实做好安置工作。
(三)上下联动做好双拥工作。
(四)齐心协力做好信访工作。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全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实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五大工程”,切实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感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社会美誉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实施“传媒影响力提升工程”。
(二)大力实施“优抚政策双百工程”。
(三)大力实施“优抚对象幸福感提升工程”。
(四)大力实施“日常工作规范化建设工程”。
(五)大力实施“涉军人员和谐稳定工程”。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各镇区,建立集访处置联络机制,制定处置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优抚政策。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的,严格按政策办,不乱开政策口子。没有明确政策的,参照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要针对困难对象,不搞政策以外的普惠制慰问。三是帮助解决信访诉求。对上访人员的诉求,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问题的解决;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要主动作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广泛宣传、落实政策、主动关爱的基础上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部分优抚对象继续无理集访、缠访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二)政策落实做好安置工作。
(三)上下联动做好双拥工作。
(四)齐心协力做好信访工作。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全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实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五大工程”,切实提高优抚保障水平,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感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社会美誉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实施“传媒影响力提升工程”。
(二)大力实施“优抚政策双百工程”。
(三)大力实施“优抚对象幸福感提升工程”。
(四)大力实施“日常工作规范化建设工程”。
(五)大力实施“涉军人员和谐稳定工程”。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会同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各镇区,建立集访处置联络机制,制定处置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严格优抚政策。国家、省、市有明确政策的,严格按政策办,不乱开政策口子。没有明确政策的,参照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主要针对困难对象,不搞政策以外的普惠制慰问。三是帮助解决信访诉求。对上访人员的诉求,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问题的解决;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要主动作为,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广泛宣传、落实政策、主动关爱的基础上2016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部分优抚对象继续无理集访、缠访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