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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的签署与实施,是两岸的一件大事,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制度化及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岸民众对ECFA均有很高的期许。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原产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ECFA的商签和实施工作,周密计划、多管齐下做好“早收计划”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政策制度和作业流程等诸多方面力保“早收计划”顺利、平稳实施,实现两岸贸易互利共赢。
一、原产地规则为ECFA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原产地规则是货物贸易协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货物贸易政策的执行效果。2010年1月ECFA商签工作正式启动后,海关积极履行原产地管理部门职责,认真组织筹划,开展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敏感度高、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等重重困难,排除各种困难困难,顾全大局,开拓创新,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举行或参加相关磋商22轮次,针对两岸的特殊情况,充分考虑大陆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及台湾产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高密度的跨部门内部协调,创造性地提出多个解决方案。可以说,ECFA临时原产地规则副司长发言稿范文、相关操作程序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成功谈签,为“早收计划”的按时实施扫清了障碍,为两岸未来正常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譬如,对两岸均高度关切的机床产品,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创新性的采用了过渡方案,成功守住了底线,维护了产业利益;又如,考虑到两岸间的特殊性,在用词及有关条款的表述上进行了妥善的技术处理,尽量照顾双方关切;在“直接运输”条款方面,对经第三方中转的货物,要求提供中转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等....。。
二、缜密高效的通关措施为ECFA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保驾护航
除牵头组织原产地规则磋商外,海关同时负责牵头开展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工作,包括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实施涉及实施前的准备、实施中的监管及后续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除例行的发布相关
署令、公告外,海关从有效监管和便利守法贸易两个角度出发,以“着眼大局,积极稳妥,风险分析,有效监管”为原则,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确保ECFA的顺利实施:
一是海关成立了由署领导担任组长的ECFA实施领导小组,建立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联动机制;
二是加强对内培训与对外宣传部门司长发言稿【文化/卫生/海关】;三是在ECFA实施前最后一周,就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同台湾海关达成一致,扫清了ECFA实施的技术障碍;四是通过内港澳三地海关的合作,有效解决ECFA项下货物经港澳中转问题;五是在各主要口岸开辟ECFA货物绿色通道,确保ECFA项下货物高效通关。
此外,为便于两岸签证机构签发ECFA原产地证书,大陆海关还与台湾海关合作,编写了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降税清单两岸税则对照表,供两岸签证机构参考。
作为口岸一线执法部门,海关的执法效率直接影响到ECFA货物贸易的正常往来。对外,海关紧密与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对内,海关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始终将ECFA早期收获的实施作为海关通关的头等大事来抓,上下一心,政令畅通,执法到位,因此,ECFA早期收获实施至今业界反映良好,有关方面对海关工作给与了
高度的评价。
三、ECFA平稳实施,两岸贸易稳中有升
通过两岸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和密切配合电视剧司司长发言稿,两岸货物通关顺畅,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以来,货物进出口稳中有升,进一步带动了两岸货物贸易的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1年3月,大陆ECFA项下进口原产于台湾货物总值6.84亿美元,关税优惠1.27亿元人民币。主要进口台湾商品为化工产品、精炼铜箔、机电产品等。
从利用率来看,大陆首季度从台湾共进口333个8位数税号的ECFA产品,已涉及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全部10类大陆降税产品,占全部557个ECFA进口优惠产品数目(内地2011年版税则)的59.8%,产品覆盖较宽。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首季度,台湾原产产品较迅速地借助ECFA平台出口大陆,进一步开拓了大陆市场,出口大陆受惠货物和关税优惠总额增长迅速,幅度均高于大陆出口台湾货物。可以预期,随着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进一步推广与实施,未来两岸贸易将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四、海关将继续全力助推两岸贸易发展
ECFA实施4个月以来经济司副司长发言稿,总体情况良好,企业界反映理想。实施中,大陆海关与台湾海关保持了热线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实施中发现的各种通关问题;同时,两岸海关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海关合作小组项下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对ECFA实施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梳理并商讨解决方案,通过加强两岸海关合作便利守法贸易。海关总署将继续就ECFA货物贸易协议及海关通关为守法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欢迎大陆企业向海关反映ECFA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企业在进出口中碰到的实际困难,海关总署将本着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予以积极研究、解决。海关将继续全力助推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有序发展。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的签署与实施,是两岸的一件大事,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制度化及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两岸民众对ECFA均有很高的期许。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原产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ECFA的商签和实施工作,周密计划、多管齐下做好“早收计划”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从政策制度和作业流程等诸多方面力保“早收计划”顺利、平稳实施,实现两岸贸易互利共赢。
一、原产地规则为ECFA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原产地规则是货物贸易协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直接关系到货物贸易政策的执行效果。2010年1月ECFA商签工作正式启动后,海关积极履行原产地管理部门职责,认真组织筹划,开展了大量周密、细致的工作,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敏感度高、人力资源严重不足等重重困难,排除各种困难困难,顾全大局,开拓创新,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举行或参加相关磋商22轮次,针对两岸的特殊情况,充分考虑大陆相关产业发展需要及台湾产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高密度的跨部门内部协调,创造性地提出多个解决方案。可以说,ECFA临时原产地规则副司长发言稿范文、相关操作程序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成功谈签,为“早收计划”的按时实施扫清了障碍,为两岸未来正常贸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譬如,对两岸均高度关切的机床产品,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创新性的采用了过渡方案,成功守住了底线,维护了产业利益;又如,考虑到两岸间的特殊性,在用词及有关条款的表述上进行了妥善的技术处理,尽量照顾双方关切;在“直接运输”条款方面,对经第三方中转的货物,要求提供中转方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等....。。
二、缜密高效的通关措施为ECFA货物贸易协议的实施保驾护航
除牵头组织原产地规则磋商外,海关同时负责牵头开展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工作,包括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实施涉及实施前的准备、实施中的监管及后续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工作。除例行的发布相关
署令、公告外,海关从有效监管和便利守法贸易两个角度出发,以“着眼大局,积极稳妥,风险分析,有效监管”为原则,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确保ECFA的顺利实施:
一是海关成立了由署领导担任组长的ECFA实施领导小组,建立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级联动机制;
二是加强对内培训与对外宣传部门司长发言稿【文化/卫生/海关】;三是在ECFA实施前最后一周,就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同台湾海关达成一致,扫清了ECFA实施的技术障碍;四是通过内港澳三地海关的合作,有效解决ECFA项下货物经港澳中转问题;五是在各主要口岸开辟ECFA货物绿色通道,确保ECFA项下货物高效通关。
此外,为便于两岸签证机构签发ECFA原产地证书,大陆海关还与台湾海关合作,编写了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降税清单两岸税则对照表,供两岸签证机构参考。
作为口岸一线执法部门,海关的执法效率直接影响到ECFA货物贸易的正常往来。对外,海关紧密与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对内,海关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始终将ECFA早期收获的实施作为海关通关的头等大事来抓,上下一心,政令畅通,执法到位,因此,ECFA早期收获实施至今业界反映良好,有关方面对海关工作给与了
高度的评价。
三、ECFA平稳实施,两岸贸易稳中有升
通过两岸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和密切配合电视剧司司长发言稿,两岸货物通关顺畅,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以来,货物进出口稳中有升,进一步带动了两岸货物贸易的发展。据海关统计,截至2011年3月,大陆ECFA项下进口原产于台湾货物总值6.84亿美元,关税优惠1.27亿元人民币。主要进口台湾商品为化工产品、精炼铜箔、机电产品等。
从利用率来看,大陆首季度从台湾共进口333个8位数税号的ECFA产品,已涉及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全部10类大陆降税产品,占全部557个ECFA进口优惠产品数目(内地2011年版税则)的59.8%,产品覆盖较宽。
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实施首季度,台湾原产产品较迅速地借助ECFA平台出口大陆,进一步开拓了大陆市场,出口大陆受惠货物和关税优惠总额增长迅速,幅度均高于大陆出口台湾货物。可以预期,随着ECFA早期收获计划的进一步推广与实施,未来两岸贸易将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四、海关将继续全力助推两岸贸易发展
ECFA实施4个月以来经济司副司长发言稿,总体情况良好,企业界反映理想。实施中,大陆海关与台湾海关保持了热线联系,及时沟通、解决实施中发现的各种通关问题;同时,两岸海关在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海关合作小组项下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对ECFA实施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梳理并商讨解决方案,通过加强两岸海关合作便利守法贸易。海关总署将继续就ECFA货物贸易协议及海关通关为守法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欢迎大陆企业向海关反映ECFA实施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及企业在进出口中碰到的实际困难,海关总署将本着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予以积极研究、解决。海关将继续全力助推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有序发展。